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工厂合同歧义和赔款问题

工厂合同歧义和赔款问题 我工厂和KLL工厂是两个长期的合作伙伴,KLL是我工厂的摸具供应商,他的摸具供给量占我方工厂的使用摸具80%。但是KLL的摸具最近一直有质量问题,给我工厂造成了大量的额外损失。当初两厂签定的协议规定:KLL提供的摸具合格率达到95%以上便可。但是这是一条有歧义的条款。
   实际上正是由于KLL生产的所有摸具中的那不合格的5%造成了我方工厂的巨大损失。我方工厂知道知道自己一下子不可能完全抛开这个供应商,KLL损失这个大客户、于是我方工厂提出先前由于KLL的次品导致的损失必须由KLL承担,赔偿损失500W人民币,而KLL坚持认为我方工厂的质检部门在接受KLL工厂的摸具时就应该看清楚,如果是次品可以退货,而不是进了工厂投入使用后才发现问题,因而他们拒绝承担损失。我想问下那95%怎么理解,还有他说我自己的质检部门在接受他们工厂的摸具时就应该看清楚。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林志清(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5-20 12:5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