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后在一起三天,一次分房睡的第二次在一个床上但分的被窝,第三次跟第二次一样,未发生性关系,这样算共同生活吗
从第三次以后我们一直分居了,她回娘家了,从登记结婚到现在一个半月时间。
我已经起诉了今天收到的传票,有两张一张说是调解的一张是开庭的,是不是调解跟开庭一样?如果调解不成会下判决书吗?第二张传票开庭时间还有用吗
政府把乡下老家房子和土地占了,拆迁补偿...政府按为户主的户口本上人数来定的补偿面积,有3人包括我.每人30平方就补偿,我们是再婚,我老公把他那30个平方给他女儿,请问如果以后我们离婚还算共同财产吗?
2007年4月结婚,婚后二人生活共同生活在男方母亲名下的房屋内,结婚时双方父母家庭亲戚均默认该房屋为
2007年4月结婚,婚后二人生活共同生活在男方母亲名下的房屋内,结婚时双方父母家庭亲戚均默认该房屋为所谓“新房”。2008年9月生一子。现准备离婚,想咨询该房产从法律角度能算作婚姻内的共同财产吗?我是女方,我估计不行,那么有什么办法能将房屋至少一半转我名下? 谢谢各位老师,还想请问,如果婆婆同意赠与孙子,就是
我父母是1993年上诉申请的离婚,判决书生效是在1994年,我母亲在1993年底付了一套房子的定金,但没有完全付款,到1995年才将这套房子的钱全部付清,1999年拿到的房产证,现在我母亲想将房子卖掉,请问这套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老师,我想问一下,我们的房子是男方单位的集资房,是男方父母付的全款,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但是男方父母没有写赠与男方一人的合同,那房子属于夫妻双方的婚后共同财产吗?
他很自私、没责任心、现在宝宝都快出生了、他还是只在乎他自己、这样的生活我快风了
我们是自由恋爱,07年经朋友介绍认识的,恋爱的头半年他很体贴我疼爱我,对我可以说是百依百顺,在认识他的一个礼拜后他就把他的工资给我保管,选择他是因为他爱我冲我不是因为他的钱给我保管,他说他喜欢我会过日子不舍得花钱。 07年的后半年他常去应酬不带我了,贪玩的他喜欢喝酒唱歌找女孩,被我发现后我们常常吵架直到
位 于2001年本人投资建房,主房四间以及院墙,建好后使用权赠于儿子鲁军安. 另外赠于土地使用权三亩责任田,加树木四十棵耕种管理
我在国外工作,去年下半年回国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女孩,并经双方父母的同意去领了结婚证说好出国一起生活,现在对方不愿意出来,并以此相要挟想要好处,在此之间我们互相没有经济纠纷,我觉得对方的要求不合理,我要离婚应该怎么办呢?现在我人在国外应该怎么办理呢?
男女双方经人介绍相亲认识,在农村按习俗举办过婚礼并共同生活过一小段时间,但还未领取结婚证书,女方已怀孕,却因为性格不合,导致现在双方及双方家庭关系破裂,请问如果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及承担婚礼其他费用,是否合理;女方又能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货车车主,前阵子请了个司机帮忙开车,司机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带了一个装卸工上车(该装卸工为购销公司雇佣的临时工)。在司机开车去购销公司拉货回来的途中由于驾驶不慎翻车导致装卸工左手股肱粉碎性骨折。因事态匆忙,当时他们未报警。在我知道情况后将伤者所有医疗费用全部支付清楚。现该伤者出院后起诉司机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