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结婚,婚后二人生活共同生活在男方母亲名下的房屋内,结婚时双方父母家庭亲戚均默认该房屋为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男方母亲的名下,是男方母亲的财产,和夫妻两人没有任何关系,如果要将房屋转移到女方名下,需要经过男方母亲的同意,办理赠与手续即可,否则产权和男女双方都没有关系,没有其他办法。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这不属于共同财产,你想得到只能改为你们的名字或加上你们的名字。
没有办法,建议协商。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此房属于他父母个人财产,你们离婚无权分割。
非婚后共同财产,建议协商解决。
如果房主为孙子,可以买卖。
不动产物权依登记为准,属男方父母所有。
仍取决于公婆是否同意赠与以及赠与给儿子还是儿子儿媳共有
房屋并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建议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