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于2006年8月进入被告公司工作,根据内部劳务协议约定,原告在公司从事实验员的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公司从2007年2月开始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原告于2009年1月31日辞职。 原告于2009年中在新单位就业,新单位要求原告将社保关系转到新单位时发现:社保关系无法转移。经查:被告公司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为2007年2月至2008年7月,未为原告缴纳2008年8月至2009年1月的社会保险,故无法转出。 其间原告多次与被告公司协调此问题,被告公司均已各种理由为托辞不予原告缴纳2008年8月至2009年1月的社会保险。 2009年11月原告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期限内被告公司未为原告缴纳2008年8月至2009年1月的社会保险。 至今被告公司未为原告缴纳2008年8月至2009年1月的社会保险。 快开庭了,我需要准备和注意些什么呢?望给予帮助,谢谢!!!
律师,您好! 情况简介: 2004年8月我进入A公司工作,合同期为3年,后又续签3年(2010年8月到期),合同约定转正后的月工资为1100,之后以实际调整(增或减)的工资为准,加班费另算。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在甲市,每周工作6天。 一、经过多次调整,我现在的月工资为2100,但是尽管工资上调了,但加班费却没有变化,不管是
我在单位发生一次工伤 社会保障部给我报销了在规定医疗费用还有一部分没有报销 请问一下剩余的应给是单位给报销还是自己承担 谢谢
被保险人购买了XXX保险公司的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公司办公室上办时突然死亡,医院无法证实死亡原因,出据死因不明这一结果,请问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是否有权向保险公司索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
因政策煤矿关闭,厂方未给予任何社会保险和经济补偿。仲裁庭裁决仍和厂方存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不属于仲裁庭受理,希望请个律师。(该厂有11人未解决)因这几个月没工作,所以根据法院判决下来的金额的20%-30%,作为律师的报酬。
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单方面撕毁公司与我的协议、少发7年基本工资、不办医疗保险的争议
我是西安某高校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岚玉,98年我47岁,当时的公司经理以“劳司(98)第4号”文件的形式通知我“离岗休息”。该文件明确写着:“岚玉发基本工资180元,其他事项按规定办理,直到区劳动保险处办好养老保险手续为止。” 但是,到2000年3月,公司换了经理,由于新经理不肯继续执行公司原有的决议和承诺,就停发了
原用人单位未给我缴纳社会保险,经劳动仲裁,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单位以现金形式补偿给我应为我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请问:此时单位应给我的还是单位应承担的比例部分吗?如果是,单位应承担的比例是多少?我在单位工作5年,第一个月工资998元,离职时工资1915元,能不能算出我应得的补偿大概有多少?
2005年我在中国人寿为儿子买了一份《康恒重大疾病保险》今年11月份我儿子换上急淋白血病他们却不理赔。 事情是这样的2005年7月份我儿子换急淋白血病我是在病情缓解后的9月份买的保险,当时他们没告诉我患过病不能买保险,我也没告诉他们我儿子患过病。 我之所以写这封信是因为我听说新保险法规定:保费已交足两年
敬启者:我于2001年12月18日通过桂林市交通银行购买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储息保"产品;我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是我的父亲;现在我的父亲过世了,而保险人太平洋保险公司以种种借口作为拒赔的理由;我想请教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谢谢
企业不给缴纳社会保险已11年,如何仲裁我在这家公司上班已经11年了,1999年6月至今2003年给上两险没上过五险,今年新政策强制上五险,可公司说上不起不给上五险,现在连以前的两险也没有了,我想上劳动仲裁我能胜诉吗?
2010年4月到2010年10月在一家单位上班,11月去了另一家单位,但是到2011年5月保险一直由原单位交的,但是辞职的时候他没告诉我怎么转,6月份新单位交不上,我去原单位转保险,他说要我补交10月份到5月份的保险,我是交还是只交个人部分还是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