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高利息借款有法律保障么?(有借款协议,以公司名义借款,利息高于银行利息四倍以上)在什么情况下能要回本金啊?如果公司倒闭了能有办法要回本金么?协议有用么?(有收款收据),我查过这种高利息法律不保护,但是是不是连本金都没办法追回了?
想问下正常的程序应该怎么走呢?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报案呢?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于十日之内偿还原告借款120万元,并支付该借款的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120万为基数,期限自2010年7月1日起至偿还借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说
民间借款 逾期未还的利息计算可否按照未还的本金加上相应利息之和作为本金?
如:一个朋友借我10万元,借条注明“按银行定期利息计算,2010年12月31日前还清》”。实际到期本金10万及利息均为还。 现在我要求其还款,除去到期本金10万元及到2010年12月30日的利息之外,2010年12月30日之后到现在2011年6月23日的利息是按照本金10万元计算?还是按照本金10万元和未还的利息之和作为逾期未还的本金计算
我这里指的个人包括法人和法人的朋友(不是股东),另外,借款高达800000万,10年内还清且不收利息合理吗?法律上说得过去不?
我想咨询一下,别人向我借一笔钱,说半年还款,每个月利息百分之4...他说用房产证做抵押,把房产证放到我这里..然后签个协议..我想咨询下,这个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该如何定制这个协议,才能确保半年后他如还不上钱,我有权利更名或者出售这个抵押的房子呢...
在银行贷款15万元,因各种原因逾期未偿还,现银行表示可只偿还本金免除利息,请问应如何签协议保证银行不再追究利息?
由于乙方病故,将甲方所欠款项如何转移到其家属名下·把原来乙方的名字划掉写上其家属的名字,并让甲方在上面按手印,这样行不行?
2老相继过世,在2老病危的10多年几乎全由大女儿照料饮食起居,小女儿在外地过年过节给老人三五几百钱,儿子在外地多年从来对老人都不闻不问,更未对老人尽到抚养之说。去年年初,三姐弟写了一个协议,(协议大概内容1,老人由大女儿及其女婿照料,期间由小女儿和儿子分别每月付500元生活费;2,老人百年后房产由儿子分得一
本人与前段时间借给别人10万元,但是对方在打借条时借条上已注明利息(月利1毛),还注明了每月何时还利,但未注明何时归还本金.现在我急等用钱需要对方还钱,但对方现不给面见,现我需要走法律程序,请问这利息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
协议规定借款期内还款不收利息,但过了借款期不还,可以追加收取利息吗?
我朋友跟我借了两万元钱,说一年还清,因为朋友关系,签定协议时只说清借款期内还款不收利息,借款期外不能还钱再双方协商,但现在准备到三年了,他不还钱给我,我多次找他协商,他都不理,我想起诉他,除了收回本金外可不可以收取利息,如果可以,是从借款时开始计算利息吗?能不能按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四倍收取利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