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进厂上班,当时由于在厂所在地办理保险有难度,一直以每月补贴形式发给个人。厂方直到2010年8月才在厂方所在城市异地购买社会保险。上班时间是每天6.5小时,期间每月有几天加班做工,有支付加班工资。厂方于2011年5月6月7月漏缴社保,于2011年8月支付漏缴的3个月保险给个人。2011年8月继续购买社保。由医保一年不能生效,现在我想看病也不能看。我现在想辞职,我可以要求厂方补偿2010年8月以前的的社保吗?可以要求加班补偿吗?可以要求厂方给予医疗补偿吗?
我刚毕业,在一家私人公司实习,不给签劳动合同,只给签一张协议,协议书里提到了待遇和违约金,可接下来的工作中,公司很多待遇都没有兑现,我想离开这里公司,那协议书里提到的违约金需要赔偿吗
工资条有显示,扣除5元钱,好像大家都被扣了,说是有人倒饭,我想知道如果为了这个我去找仲裁,会多判我一个月工资吗?还有我离职了,只给我养老保险手册,就失业证,离职证明3份,当初签的劳动合同没给,是不是可以罚他?还有公积金卡也没给我,说我只上了两个月,还没给制,说到下架单位给致成后,这个公积金就会转过去,
我5号提出辞职,13号就离职,没到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离职,我的工作不需要交接,对公司也不会造成什么损失,如果公司要求我赔偿,我需 要赔偿吗,应该怎样赔偿?
我在新区一家企业工作满十年了,现在责任制,公司要求加班不给加班费(职位:高级管理师)。现在由于三天没上班(补请假公司不允许)公司要求我自动离职。自动离职后我的失业金就没有了。 请问我这样的问题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做出补偿!
签订合同后,期间未满的情况下想离职,公司要求赔偿部分培训费。 但当时公司的培训都是些简单的理论知识没有任何技术含量,而且是子公司对我们进行得培训。培训期间经常闲置我们不说,最后一个月还让我们工作(无偿的)。 并且当时政府也给予了公司相对应的培训补贴。公司从政府那边得到补贴又想从我们这边拿培训费,这样
我于2012年3月10左右,自动离职,后电话通知部门领导不去上班了。但是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和劳动解除证明。在此后的一个半月,部门领导没有上报人事部,所以他们多给我工资卡里打了两个月的基本工资一个月的奖金,3000左右。现在要求我把钱还回去,我必须要还的吗?还有,人事部说给我交了3 4月份的保险,现在要我把两个月1500
我2010年12月进入一家民营企业工作、实习期为6个月、实习期内无任何合同、直至2011年12月签了一份合同、签后合同也没到我手、而且社会保险也没买、我一气之下、在2012年2月28日自行离职、请问我可以向该公司索要补偿费和养老保险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