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现有以下问题期望得到帮助: 我在佛山南海一公司连续工作了16年,为公司任命的主管人员(每月工资6000+年底工资补给4000=10000)。其间从不曾犯任何错误,并为公司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在今年1月,公司老板将我原负责的工作交由他的亲表弟从事(老板表弟原为物流部一普通员工,工资为1600元/月),但未对我的工作作出明确安排。在上月,公司人事部提出要我去老板表弟原来的岗位上班。由于公司人事部未对我提出的调往新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未给出我明确的回复,为此,对于公司人事部单方面的工作调动,我未予接受。现在,人事部门以我违反公司人事制度为由(不服从公司调动)要解雇我、并不支付我任何经济赔偿。 请问律师:我所在公司人事部的做法合法吗?我应该如如何维护我应得的合法权益? 希望律师能帮助我争取我的合法权益。盼望您的帮助!
我是07年10月8号进公司的,那么到08年10月8号,按规定我应该有5天年休假。(公司规定是7天)但公司说我在09年1月1号前按照比例只能休1天。09年1月1号后我就随时可以休7天。 请问是这样吗? 我认为的是我到08年10月8号已经在公司工作一年了,那么我就有5天的休假,而不是等到09年。 07年10月份 我放假回家,向公司申请休
我原先在联通工作,合同是和第三方北京某人务服务公司签定的,属于外派人员。由于前期联通拆分,对于外派人员就是全退回人务公司,人务公司在2008月10月要和我单方面解约,我们的合同是签到2009年5月底的,他提出的赔偿只有平均一个月公司的2.5倍,60天内分2次打到我的工资卡上,现在我已经收到了第1次,但比他承诺的赔偿要
我是在公司做设计的,由于和老板关系相处不好,所以他上周5找主管和我谈话说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貌似是要我 2周后离职(这个好像也要赔偿)。我是08年9月1号入职的,合同3年的,试用期3个月,到现在正好半年。我想知道如果公司方面提前解约,他们要给我什么赔偿,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对了 ,另外有个薪资的问题补充。我的
职工于2008年5月到一公司工作,试用期三个月,但是到08年11月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从2008年12月才开始缴纳保险,并没有补上试用期期间的保险,2009年9月底公司单方面提出解约,并没有正当理由,而且只支付了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因为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职工,但是也不支付代通知金,请问公司应该支付那些补偿
今年7月1日我合同到期后不予我续约,我是06年进入公司的,请教一下赔偿金如何计算,公司说是从08年开始计算赔偿我3个月工资,但有一种说法是从进入公司那年(06年7月1日)计算赔偿工资。 请问律师,根据新的劳动法,我的公司付给我的赔偿金如何计算,是3个月,4各月,还是5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看了各位律师的回答更迷糊
各位律师好 我想询问1下 我们公司一向有值班的制度 我是做电梯行业的 工作时间是 早上8点到下午5点 但是要安排 轮流值班值班 时间为下午5点开始到第2天早上8点周6周日全天 值班期间不能回家只能在 公司值班室 如果接到 客户电话要马上出去处理故障 但是只给我们 18元1天所为的值班费 是否合理 其次公司在 去年12月左右
我于2010年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的驾驶员合同,合同到期后,我又于2011年1月与用工单位签订了3年用工合同,到6月时公司单方面说体制改革变相的解除用工合同,请问我要求公司赔偿,公司该支付我多少赔偿金
本公司有一名股东 在本公司工作多年 但55岁时已经领了国家养老补贴 现在60多岁 ,因为现在公司结业 请问公司还需要给他补工龄一年一个月的钱或者其它费用吗?
我是今年的毕业生,去年12月份与深圳一家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后来今年3月份去实习,发现自己并不是很适合这份工作,便提出解约,公司说解约可以,但不提供解约证明。由于当时我对这方面也没有很深的了解,便没有在追究。后来才发现这个涉及到很多问题,便向原公司申请解约函,并提出会给与赔偿,但是公司还是不给。我该怎
我们公司在苏州(劳动合同有写).现在生产部搬迁到了江苏扬中市。但其他部门没有搬迁。车间里没有任何生产工具和设备,但公司给我们很少的赔偿比如某位员工工作一年多了就给1600块钱要我们解除合同,如果不愿意就要我们长期按时上班但没有加班费,只给我们最低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还有这种情况我们能否主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