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3月9日与王某就我一处写字楼签定一年的合同,一个多月即4月16日王某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张某,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得不经业主同意转租,否则扣除抵押金。今年3月9号我来收房,发现张某的公司在其办公,询问之下才知道王某已经将房屋转租给他。而且是4月16号到期。现在的问题是,我并不是北京人,难得来一次北京,我必须在今日内把房屋租出去。但是张某不愿意搬出,因其和王某的合同并未到期,如要其搬出,王某必须支付其当初的抵押金,多出的一个月租金,还有违约金。但是王某又不肯支付违约金,并不肯现身,甚至有时候电话都联系不到。三方多次协商僵持不下。如果我到法院进行诉讼,时间太长,房子也到期了,明显行不通。拨打了110,警察说这事不归他们管。如果张某坚持不肯搬走,请问我能用什么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已经协商过了,问题得不到解决,通过诉讼时间太长了,我本身不是北京人,家里又有事情必须得早日回去,耽搁不了一个月两个月的,还有其他的办法吗.
我们也想过把他的东西搬出去,可是闹不好对方告我们损坏其财产就不好办了。我们还想过对起断电,换锁,请问这个方法可行吗,如果我们提前通知如不搬出,即换锁,断电,我们要负相应的责任吗?
我7月14日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我一套房以到手价70万卖给他,由于他没凑齐21万首付,只给了十万首付。合同到期日是8月31日。现在是9月17日,对方贷不到款,说要换银行,又要等2个月。7月14日当日在买房的恳求下,我提前把钥匙给他了。他房子都快装修好了,我连首付都没拿齐。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谢谢
本人于2009年2月1日与甲方天龙公司签订租房合同,合同日期是2009年至2011年1月三十日。房费是半年一结算,2009年10月1日甲方突然提出要终止合同,原因是甲方嫌弃乙方租赁房屋太多。请问这算不算是违法合同法? 合同上没有注明违约赔偿,但是注明到任何一方违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处理。 这里是一个新成立的市场
房屋拆迁合同到期开发商不给房怎么办?我的房子是2007年7月与开发商订的拆迁合同,内容是至多十八个月后交房,可是到现在也没有给房,询问还没有明确的交房日期,可能遥遥无期,这真是太气人啦,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请告诉我如何去做啊,能同开发商打官司吗?如果打官司该如何去做啊?敬请您指示帮助我解决心头之患啊
我家一间店面房子七年前租给别人开烟酒店,租赁合同每年一签。因为是周边村里的人就合同写着很简单。写明甲方租给乙方位于哪里的房子一间,合同2008年10月20日到2009年11月19日,租金多少,半年一付,还注明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对是否还要续租下半年需要提前通知。之后就是双方的签名。 现在房东不想继续租给那个房客,曾
甲乙双方于06年10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于2012年10月到期。今年年底当地的房屋租赁市场异常火热,其他房屋租金都成倍高于06年底的甲乙双方协商的定价。甲方出租人想于2010年对出租的房屋租金进行上调,请问可以吗?
我之前租过一个房子,合同上写明了每2个月交一次房租,每次提前半个月交纳,违约将赔偿违约金2000元.但是我有的时候因为经济原因会晚点交纳,也跟房东说过了,他也同意.现在我们闹翻了,他说要按合同起诉我,但是合同是签到2010年1月24日的,请问这种情况合同还能算数吗.我要赔偿他违约金吗?
我租了一个店面房,12月底到期,房租交到6月底,合同中约定如房东要自用该房屋,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不得拖延),承租方要解除合同,也许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现在房东想卖掉该店面,要求我6月底搬走。我考虑到到时房子不好找,而现在隔壁就有一间店面在出租,如果现在租下来不会影响经营。所有想4月份租下隔壁店面,
我把自己的房子09.08.21出租 10.08.20月到期,签订的合同是1年,上有备注违约方需要赔偿,房租是按季收取的,我现在提前了一月告知10.05.20我需要收回房子,对方不愿退房,这是否算违约?如果算按合约赔偿还是协商赔偿?如果不算违约,我怎么要求房租客搬出来? 合同中约定的是赔偿一月的房租为违约金,如果现在我要收回房子
我现在在深圳是租的房子,合同签的是半年 ,但是这边刚好遇上拆迁,上个月我那里连续被偷了两次丢失了三个笔记本 和手机 我们向房东提出退房 他说得在15号之前通知他 他才给退 所以上个月我没退房 这个月我昨天给他打电话说退房是15号之前 他居然对我说 我得住到合同期满不然不退押金 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他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