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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未到期甲方强行收回房屋
合同未到期甲方强行收回房屋 本人于2009年2月1日与甲方天龙公司签订租房合同,合同日期是2009年至2011年1月三十日。房费是半年一结算,2009年10月1日甲方突然提出要终止合同,原因是甲方嫌弃乙方租赁房屋太多。请问这算不算是违法合同法?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张振华(河南)
提问时间:2009-10-21 11:53
110网律师
2009年10月21日 11时59分
构成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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