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自江西,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于2010.08.05面试成功,在南昌宝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班,试用期工资是2400元/月,在试用期内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公司和我签订合同,但是她们要求在合同上面填写工资是1300元/月,主要是减税和减少福利提交额度,她们说实际发放工资是2400元/月,我就签订合同了,在2010.10.22我辞职了
我从3月10起在一家私营酒店上班至4月19号都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于4月19号提出辞职,但酒店不予批准,4月20自动离职,,但酒店一方不给本人结算工资,请问这合法吗?
本人由4月11日至4月25日在某公司试工。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后因总总原因提出离职。公司以我在上班期间用公司电脑上传过简历为由,拒绝按面试时约定的每月2000元的比例支付我15个工作日的工资。请问这样是否合法?我如果申请仲裁需要做哪些取证的工作?
规章制度写每月30%工资年底给,试用期合同写给全额,我现在试用期内对公司不满意离职,剩余的30%能拿
本人是南京的,在南通工作一段时间,实习期内(协议签3个月)对公司不满意于是辞职,公司工资每月支付支付70%的工资,走的那天,老板拒付一个半月的工资,及之前一个月剩的30%工资,公司规章制度说每月30%工资留到年底支付,若半路离开就不支付。但是我实在实习期内辞职和离开的,试用期合同上写:“按事先约定工资为****元
我是搞模具的,在人才市场找到的工作,面试进去,厂里给了七个工作日的试工期,一个月的试用期,厂里规定不满三个工作日的任何理由离职没薪水,不满七个工作日的而又做了三天以上的七天内领工资,满七个工作日后的,要十五天才能离职,我是六月二十一号十四点三十开始上班的,到六月二十八的十二点!中途有个星期天休息,我
试用期内已离职!要求我赔偿一月前经济损失,扣除我工资,试用期未签订任何协议
试用期内!本人已经离职了!工资没有领!主管打电话来说一月前货发错了货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但是责任不是我一人造成的.要求我赔偿扣除工资!离职是属于自愿离职!在试用期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请问公司有没有权利扣除 我工资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但是签了合同,离职后一个月错发了一月工资,过了一个月找你退,可以不退吗?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但是签了合同,离职后一个月错发了一月工资,过了一个月找你退,可以不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