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向当地有关行政部门和劳动部门反映了情况,还是不给解决.
我们以向当地有关行政部门和劳动部门反映了情况,还是不给解决.
对某行政行为,不服,一直向行政部门申诉,该部门也下过几次有关文件。
山西省劳动厅2002年违反国家规定办理病退,职工一直反映,劳动厅2005年下文件表示有错必纠,2008年也进行了有关的答复,但始终没有针对是否有虚假鉴定意见和虚假诊断证明进行实质性的核查,一直拖,如果提起行政诉讼,时效应该从什么时间算起呢?可以从最近的答复意见开始算吗?
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后至法院起诉,法院判归劳动行政部门管理,法院不处理
本人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有如下诉求:1.要求单位按最低工资支付拖欠5个月的工资并给付25%赔偿金(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2.支付日常加班工资及法定假日加班工资;3.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4.夜班津贴;5.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五险。 经过劳动仲裁,部分支持了劳动者的诉求,劳动者不服后起诉至人民
去年因朋友问我借款.他拿了房产三证作抵押.我到当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个人抵押登记手续.业务员说我们本地没有开通个人抵押登记业务.当时我没有细想.心想我有房产三证作抵押他也跑不掉.就把钱借给了他.事后我朋友欠债很多跑了.我一想完了.法官把他的财产全部封存.说我的抵押无效.为此我恳求大家.我因应该怎么办?
公司不遵守《国家劳动法》,居然还参加当地劳动部门的“再就业培训计划”
公司不遵守国家《劳动法》:1.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合同(员工都在公司上班6个月以上,部分员工在公司上班已有3年了) 2.公司不给员工买保险 3.公司无故拖欠员工工资。 我们公司下属有电脑培训机构,因此公司参加了“成都市劳动力再就业培训计划”,而这项计划却是由地方(都江堰市)劳动局总体负责。 所以我现在不知
我被某建筑公司将工程业务和 安全费发 包给个体经营招用的劳动者,拖欠劳动报酬和停工留 薪工资和 伤残赔偿。将发包方和承包方诉到仲裁,发包方和 承包方均认事实,仲裁也 认定是工伤,但没有依法执行劳动法第50条和 工伤条例31条,导致本人无法挽回劳动报酬和停工留薪工资和经济补偿损失,和一次性伤残赔偿,而帮助承包方
我是一个美容师 以前在外地工作的 现在回老家在一家私人美容店上班 店里共有5个人,我在这里上班一个多月,现在想辞职,但是店主说我毁约辞职,工资押金都没有,说我毁约是因为她说我没按照当时的口头协议做够一年才可以走,问题是当时她根本就没跟我说这点,现在我跟她争辩她说人家其他人都说了怎么可能没跟我说??当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