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房产继承问题 我爷爷有三个儿子,我爸是老三,我大爷、二大爷很小的时候就外出工作,家里剩余我爸爸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在我妈妈和爸爸结婚之前),然后我爸爸和我妈妈结婚了,我们一直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没有分家,这期间家里建了两处共10间房屋,(建房过程中我大爷、二大爷均未出资)1994年我爷爷去世,这之后,我大爷退休回老家 住了一处3间房子至今,我爸爸 妈妈 和奶奶住一处7间房子,2002年 我爸爸去世,我妈妈和我奶奶一起生活,奶奶2003年去世,我妈妈住以前住的房子,事情到了2012年 ,我二大爷回来说要分配 爷爷奶奶的遗产,我想问 :1、我爷爷奶奶的遗产应如何界定,即原来的 房子是我爸爸妈妈 建的 能否作为 爷爷奶奶的遗产吗 ?2、要证明房子是我爸爸妈妈所建需要什么证据?3、宅基地登记名称是我爷爷应给怎么分配?登记的是我爸爸应该怎么分配?(现在弄不清楚登记的是谁)4、我大爷是工人身份退休,二大爷是公务员 退休,我妈妈是农民 本村户口,这要怎么分配 ?谢谢
我的父母户口都在农村,拥有一块农村宅基地,宅基地上面早就盖了房屋,相关证件上的户主是我的父亲。父母膝下只有2个女儿,姐姐已经嫁到邻省的农村,户口也转过去了,我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已经是非农业户口,我想问一下: 1、据说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直接继承的,如果父母过世,怎样才能将房屋过户到我们姐妹的名下?
我爷爷(奶奶已去世)有两间房屋,并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产权证所有权归爷爷所有,膝下有四个儿子。 我想咨询一下: 1、爷爷去世后,该农村的房屋和宅基地是如何继承的? 2、如果要将该房屋产权转让给一个子女的名下需要怎样的手续? 3、如爷爷身前要立遗嘱将房产给予一个儿子,需要怎样手续才能具
房子我是母亲的名字,现在他去世了,房照的名字如何更名到我(我是男孩)或姐姐名字,需要如何办理?在吉林市的哪个部门管理这个?我和姐姐都是农村户口
80年代盖得平房,90年代办理土地使用证用的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爷爷于2001年过世,现我父亲兄弟共三人想把这300多平米进行危房改造,顺便平均分配,办理成各自的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请问该如何办理。
律师您好,我是独子,由于上学我的户口已转出农村,父亲已去世,母亲又再婚,并且将那位叔叔的户口签入我老家。现老家将开发,家里有父母共同所有的房屋和土地。 想请问,一是:我和母亲共同证明房屋归我继承后(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如涉及开发征地赔偿的新房,可以办理属于我所有的房产证吗?二是:由于土地30年不
律师,您好! 我的奶奶和爷爷都是农村户口,现在已经去世,在农村有土地和房屋,膝下有3个儿子和2个女儿,1个儿子和1个女儿是农村户口,其余的都是城里户口,去世后留有农村土地1.55公顷,砖房38平方米。房子房产证上造价150元,38平米。房产是按什么时候的分配,土地城里的子女有权耕种和继承吗?
此套房屋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立的居民点,当时建此房屋的时候,是按照:我1.5,我爷爷1,我母亲1,一共3.5个人来建立的,修房屋缴纳的费用也是我父亲车祸去世给我补偿的抚养费。我母亲于2008年患病去世,因为母亲生病花费了很多钱,所以我将此房屋出租给别人收取租金还债。现在就有这样一个情况,我母亲在93年再婚,嫁给了
我母亲现在与继父共同生活但没结婚证。我继父无子女但有侄子。他在我们农村有间房屋。他户口迁到我们一起以后房屋继承归谁,,我们是一个村的
原来家住某省某市农村,后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到该省另一市农村,户口随母亲迁往另一市农村,请问父亲去世前一家三口的农村土地和房产归谁所有,还有我和母亲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