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农村房屋继承的问题请求提一些建议
关于农村房屋继承的问题请求提一些建议 此套房屋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立的居民点,当时建此房屋的时候,是按照:我1.5,我爷爷1,我母亲1,一共3.5个人来建立的,修房屋缴纳的费用也是我父亲车祸去世给我补偿的抚养费。我母亲于2008年患病去世,因为母亲生病花费了很多钱,所以我将此房屋出租给别人收取租金还债。现在就有这样一个情况,我母亲在93年再婚,嫁给了一个垃圾,人渣,从来没管过我们母子,在外面吃喝嫖赌。母亲生病他没拿一分钱,不闻不问,母亲去世尚未出殡,他就消失不见。今年现在回来找我要分房子,我该怎么办?
1、房屋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并没有产权和土地使用证之类的证件,现在因为城市扩展要征用,可能会赔偿较多的面积。但是赔偿的标准也是按照老户口,也就是我,我爷爷,我母亲的标准赔偿,此禽兽户口也不在我们居委会,是没有任何赔偿的。请问他能不能继承我母亲的那一份?如果能继承,他搬进去住了,以后赔偿给我的房子没他的份,他又住哪?
2、如果我母亲的那一份房屋可以继承,我去法院起诉他,是否可以说他对我母亲构成虐待和遗弃,请法院判决他不能继承。
我有当地居民200余人的签字证明,有居委会的支持,此人三番两次来我公司纠缠,扬言要找黑涩会做了我,现在我要向法院起诉他,可以不?
没什么分,还请大家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uzhu……(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11-12-08 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