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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农村房屋继承问题

农村房屋继承问题 农村的房产继承问题
我爷爷有三个儿子,我爸是老三,我大爷、二大爷很小的时候就外出工作,家里剩余我爸爸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在我妈妈和爸爸结婚之前),然后我爸爸和我妈妈结婚了,我们一直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没有分家,这期间家里建了两处共10间房屋,(建房过程中我大爷、二大爷均未出资)1994年我爷爷去世,这之后,我大爷退休回老家 住了一处3间房子至今,我爸爸 妈妈 和奶奶住一处7间房子,2002年 我爸爸去世,我妈妈和我奶奶一起生活,奶奶2003年去世,我妈妈住以前住的房子,事情到了2012年 ,我二大爷回来说要分配  爷爷奶奶的遗产,我想问 :1、我爷爷奶奶的遗产应如何界定,即原来的 房子是我爸爸妈妈 建的  能否作为 爷爷奶奶的遗产吗 ?2、要证明房子是我爸爸妈妈所建需要什么证据?3、宅基地登记名称是我爷爷应给怎么分配?登记的是我爸爸应该怎么分配?(现在弄不清楚登记的是谁)4、我大爷是工人身份退休,二大爷是公务员 退休,我妈妈是农民 本村户口,这要怎么分配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jmik,(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2-05-07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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