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方从国外引进一套生产技术设备,但因为时间协调问题,对方无法及时为我方的设备进行协调,而我方停厂的代价也很大,因为由我方的技术人员来调试,但事后对方以此为由提出不再为我厂的生产设备承担任何责任,想问下有什么具体的法律法规可以适用于我方,维护我方的利益呢?
报上登载香港星湖假期国际旅行社(办公地点在上海南京西路1515号29楼)可以为市民办理加拿大30日自由行旅游项目,内容包括代办加拿大签证和来回机票,是否可信?
甲乙双方合作成立新公司。甲方出资150万元,占60%股份,乙方以**(互联网某网站、团队还未成立公司)出资,占40%股份。(注:我方是乙方)我想请问几个问题:1.新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是150/0.6=250万为注册资本吗?乙方作价100万吗?2.根据国家规定高新技术就应不超过注册资本的35%,一般技术不超过20%,互联网是属于哪一
拿到赴法的签证,预订好法航的北京直飞巴黎的机票,安顿好行李,整个过程很繁琐,但是心里还是蛮开心的,毕竟是在为自己新的一段旅程做准备.但是在最关键的飞行阶段法航给我带来了无尽的烦恼,也让家人为我着实多担心了好一阵子.这个遭遇让我至今很难平息心中的怒火与无奈.现在我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法律方面的处理意见。 8月31日,
请问律师:因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抽取鉴定专家时,患者提出排除被告医院的附属医院专家,管抽签的医学会管理人员说:“排除被告医院的附属医院专家人员就不够了”。患者提出要求抽取其他医学会的鉴定专家,管抽签的管理人员说:“没有前例”。就终止首次鉴定,请问管抽签的管理人员做错了,还是患者提出要求错了。
请问律师:在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被告医院提交的住院病历有部份是伪造的,患者当时也签字同意以双方提交的上述材料为依据进行鉴定。(因患者当时误认为专家会分辩真伪的,会把伪造的除出来的,所以就签字同意作为依据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出来后,患方才知道专家不分辨真伪。同时鉴定结论也隐瞒了对被告医院不利的治疗事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于今年2月末3月初出差国外,回来后发现联通寄来的账单费用有异,遂至营业厅查询详单,发现有若干记录与实际不符,尤其是有两个主叫记录是一同出差朋友号码,而当时朋友与我同一酒店,不可能互拨电话,而且朋友的当月的移动话费详单上也没有此记录。于是要求联通调查确认,并提供了朋友的电话详单记录,
关于机动车没有交强险没有定期做安全技术检验,出险后的理赔问题,请各位律师帮帮忙
摩托车由北向南在机动道正常行驶,被由东向西穿横道的三轮汽车撞倒,摩托车驾驶员左小腿粉碎性骨折,经鉴定属十级伤残。摩托车坐车人左膝盖粉碎性骨折,左足舟状骨骨折,三轮车无人受伤,摩托车受伤二人共记花医疗费用四万元,经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三轮车主责,摩托车次责,摩托车证件齐全,有强制险,三轮车没有做定期安全
您好 我是一工厂的设备维修人员,每天早八晚五按时打卡上下班,也有迟到早退等处罚,工厂要求我们只要现场有生产我们就必须在岗。所以我们每个周一至周五必须上班周六也是要上班的,可是公司告诉我们我们是不定时工作制,我们没有加班费。后来因为通用电气公司的问题,我们公司把奖金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叫做绩效奖金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