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12年1月1日开始突然放假,并且2012年5月1 日要求我们搬离宿舍,自行离职。我们去劳动管理投诉,老板答应3天内发我们月的工资。但是过了几天后也没有发,我们是先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是根据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三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然后再要求补发月份的工资,以及工龄赔偿。因为老板是没有信用的人,多次拖欠我们工资。我们也不想再拖下去。你看可以吗?谢谢
我们公司是**(中国)第二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今年1月的时候公司宣布关闭,我在1月19日跟公司签署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维持到2009年4月30日,现在目前我还是在职的,在2009年2月初我发现我已经怀孕了,现在问题如下: 1. 因为我怀孕了,是否我签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无效了?他们是否可以4月30日把我赶走? 2.现在公
因为现在公司需关门装修并更换新的管理公司,所以将原公司全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可是由于我是怀孕员工,公司不能与我解除合同关系,所以就让我回家休假,可是在这休假期间公司只按重庆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每月260元支付工资(产假工资除外),休完产假后再看有没有合适我的工作岗位,如果没有继续回家休息,还是给每月260元的最低生活保
我签的合同不是劳动合同而是为期五个月的劳务合同. 其中在五个月内公司因为没有工作安排要放假两个月,请问期间是否有基本工资,另外劳务合同上有条写明双方只需三日内提出书面解除劳务关系即可,这是否意味着放假前他们就可以辞退我?
公司因生产原因没事情做,让员工放假(员工不愿意放假),但以后要加班补班,这样以后加班就没有加班费,加班都要抵公司的放假,就算有多出的加班公司也不给加班费以后再放假抵消掉,公司这样做合法吗?还有员工满一年有5天年休,公司要将年休抵之前的放假或硬是要在公司没事做的时候放假将年休抵掉,员工就不能在自己有事
近期要制定本公司的请假制度,为避免员工无故经常请假和请长假,想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资来约束,因对劳动法以及相关规定不是很熟悉,特来咨询,望解答! 1,女职工产假期间应该发放的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配偶陪产假应该发放全额还是基本工资? 2,婚假、丧假是不是应该发放全额工资? 3,病假呢?(非工
我是刚填了入职报告,到公司上班三天的时候,因老总卷款潜逃,有高利贷追债人员来公司打砸,将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全部搬走,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我部门经理叫我们回家休息几天,待事情有妥善的解决方案了,再打电话叫我们回来上班。 五天假期过了,第六天通知我们来上班了。老总也回来了,事情解决了
本人在公司工作了近3年,产假后身体不适请病假,请问病假期间工资应该按什么标准发?现在公司说按照《上海市工资发放标准》及《沪老保发95(83)》文件,是按70%后再70%的标准发放的,但是参考《上海市工资发放标准》的第九条第一点,本人的合同中有规定合同工资,请假没有超过6个月,因此病假工资应该按合同的70%发放,现
工资组成是:考核评级以(正常默认为C,考核工资720在职(岗)位考核奖金一项体现)+基本工资1410+职位工资1010+保密费400+培训费480+职(岗)位考核奖金720=4020 公司只发放基本工资1410+职位工资1010两项,共计2420,其他的都不放发,这样发放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