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的规定,预收商品房预售款,在房屋开工建设时不得超过40%,待建房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收至60%,到房屋封顶可收至95%,到房屋交付使用全部收取。 这个文件原文是什么?请转载。
我户在2006年与某城建开发公司购买一块地皮,并于2007年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准建证。由于当地安置户阻挠,到2009年4月我户才开始动工。在建设到一层半的时候,该区建设指挥部见我户东面的巷子刚好有五米宽,可作为住宅地使用。于8月初要求建设局对我户下发暂停施工的通知,通知内容是我户伸出的阳台与住宅地有争议,要求
某市建设部门在2009年6月15日在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发出拆迁公告并规定在三个月内可提起行政诉讼,2009年9月24日被拆迁人向法院提起对该行政行为的诉讼,法院以行诉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认为:因涉及不动产的诉讼,起诉期限应当适用行诉法解释第四十一,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其理由如下: 1.拆迁公告是拆迁
开发商不合理建设楼房,实际盖出的楼与政府批的图纸非常不符。买通领导,群众上报也不解决民生。上报的图纸只有六楼结果盖出了七层。声称是阁楼。说是盖两栋楼结果盖了四栋还外加车库。楼与楼之间间距很近,没有正规的防火通道,连消防车都进不来
老公外地出差要钱了,有10天已经查无音讯,怕要钱过程中发生什么意外,我该怎么查找他目前的情况!急! 由于联系不上他,这边的供应商已经起诉他了,提交辩诉状的时间都快到了,25号就要开庭了,我该怎么办才好???
原房屋长8米,宽6米,2010年土地局批准小巷给我扩建建房,建设住宅用地许可证标有面积16平米,而四至界限,东西南北未标明,能算房屋住宅面积?
我村经国家土地征收后,分到一块宅基地约大概五千平方,属我村集体村民所有,尚没分配到个人名下,现有部分村民以村民小组名义以私人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有部分村民不同意,需要如何维护权益。
学校周边的房子已形成天然围墙,在未征得居民同意的情况下,学校还在2米再建设一道围墙,严重影响居民的采光和通风,居民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
我家前院是,(吴光忱居东)2.5间(吴光泼居西)2.5间的宅院,因此五间房持有两个建设用地使用证。 91年发放建设用地使用证时,吴光泼是大队会计,是他自己所填写的使用证填写卡,而使用人也是他自己,他私下把自己使用证上多填了1米。 吴光忱(居东)的建设用地使用证上记载,东至地基外1米,(正好到东院墙外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