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对我进行长达几天的人身攻击后我没忍住和他打起来,过程中我随手拿起旁边别人刚切了水果的小刀误伤了他,不过伤口很小,简单处理一下就好了,而我本身有抑郁症,对方的人身攻击也导致我去医院花费了600多医药费。这件事如果报到司法部门,会怎么处理呢?
案例一: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由于《合同法》是关于合同的专门法律,且颁布于《劳动法》之后,所以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案例二:根据《劳动法》第28条规定,经
我的工伤发生在2007年9月17日,经过一年的工伤认定,到2008年12月份仲裁委下判决,仲裁委按2006年旧劳动法来算.新法颁布之日起旧法是不是作废了?像我这情况发生在新旧交接处,该按新法还是旧法?
我在国外上学。那天有人找我的事情。第一次我没理他。他说让我等着。过会儿我拿着刚切完肉的小到回去的路上遇到了他们一群人。他们要带我去一个没人的地方说。我没去。其中一个喝醉的人上来拉我。并对我殴打。我防卫的中间误伤了他。最后人家说我伤了他3刀别的2刀没什么事情,。有一刀划到他右臂血管好象大量出血并昏迷。后
甲方购买乙方软件产品,如果出现问题,乙方终身负责修复。 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一年后呢?上面这条还有意义吗?谢谢!!
我于09年二月向北京世纪怀远公司(代理澳大利亚科利耳公司产品)购置一套电子耳蜗产品,先签订合同后,厂家才提供产品.现发现其数据线损坏,与厂家联系后,厂家说线不保修,我翻看合同及保修单后发现:合同注明数据线不保修,但是保修单注明数据线一年包换,当合同与保修单条款有冲突时,哪一条具备优先权.请专家指点
误伤及时送医院,直至看好,管吃管喝,最后还要钱,我很疑惑该怎么办
误伤并及时给愈看,知道错了,赔礼道歉,好言对待,管吃5天吃去1000多,最后还要钱 伤又不重,只是头被锋了几针,现在并无大碍,却赖着要钱
误伤及时送医院,直至看好,管吃管喝,最后还要钱,我很疑惑该怎么办
误伤并及时给愈看,知道错了,赔礼道歉,好言对待,管吃5天吃去1000多,最后还要钱 ,【伤又不重,只是头被锋了几针,现在并无大碍,却赖不出院,而且要5000元】
你好,我在打篮球的时候和别人相撞,结果他鼻子被撞歪了,当时他没有跟我说要做手术,过了8天之后说要做整容手术要我赔偿。请问我由多少责任?要怎么赔偿?
本月8日晚,本人喝醉与一朋友发生争执,误伤一名女士,该女士第二天找人敲诈我2万元钱,本人拒绝,于第三天送去医院,经检查没发现问题,该女士又提出当晚一根价值7.8千的项链掉了要求赔偿,本人拒绝赔偿,现该女士住院不出,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