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因自己不小心摔落玻璃瓶汽水,由于气体作用力导致玻璃碎片刮伤临时工,导致脸部刮伤5cm长伤口(应该会留下疤痕),其责任分配及大概的赔偿项目与标准。(雇主已经在事发第一时间把伤者送往公立医院对其进行治疗及垫付医疗费用),其伤者会在7日后进行拆线工作。第一请问这属于工伤事故吗。第二请问这个责任该如何分配。第三需要怎样的法律程序来处理。第四赔偿标准。
我在高速公路管理局属下的主管服务区的公司里干了十一年临时工(办公室人员),现在全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合并,单位不明确说辞退临时工,而是让我去打扫卫生,应该算是变相辞退。十一年期间,前八年未签合同,也未交纳任何保险,后三年交纳了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期间只签过一次一年期的合同。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签订
我在事业单位做临时工已10年,目前单位只给我办了医保,但一直未办理社保,我将来养老的问题怎么办? 如果我现在辞职的话,单位能为我补交已工作10年的社保费吗?
律师您好: 我的舅妈在一所中学后勤部门工作已10余年了。是临时工,学校一直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现在她的年纪也到了快退休的年龄了。想了解一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她的后半生生活得到保障。我们能否要求校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呢?急盼回复谢谢。
到市场干活,是换广告布的,干到最后还有一点没做好,说是刷胶水,胶水需要一段时间才起作用。当时,跟临时工说:“等胶水干了,再上去,现在没有干”,当时扶梯放的坡度比较大,没有人员在扶梯后面做致力点是无法工作的。扶梯滑落,临时工直至的跌落在地,现在雇主已经付了5000元的医药费,请问雇主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工伤伤残等级4级 按川人社发[2010]7号文件第2条规定: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80元。增加伤残津贴后,月伤残津贴不足950元的,增加到950元。涨工资! 但现用人单位该文件第6条规定:按照我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
律师您好:我和女朋友因店面装修事与现在的经营户发生了如下事情:经营户在我一再申明下说此装修属我所有,左右隔壁之人可以作证。她出口就是滚,滚之类的不逊之言,我被一怒之下,推翻玻璃柜台,砸了玻璃隔柜一块。(因属我所有,房东可以证明)然后,我在等110到来时,那女的骂个不停,我女朋友被气不过,就和她还起口来。
您好!我爷爷和工友们喝酒后(酒是工头请的)回到住处,爷爷大概喝多了,出来上厕所时摔伤,造成右侧髋关节处骨头骨折,当时用人单位并没有及时送到医院。请问:1、我爷爷因为和工头喝酒而醉酒摔伤,这个算不算工伤?如果算,用人单位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不算,用人单位是不是也应该承担适当的责任?2、当时用人单位
过程是这样的: 课间休息,高一男甲跟女生说话(纯同学关系),男乙说:你俩搞对象上外边去搞,甲没有吱声,乙又说了同样的话,甲说:咱俩上外边说。两人一前一后到走廊(到德育校长门前)甲说:你怎么说话呢,啥意思(学习对学生处对象管理非常严格),乙说:你俩搞对象上外边搞去,影响我睡觉,乙说:你睡着了吗,乙白了
连续工作期限满十年的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再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我朋友做为临时工在宝清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已连续工作十年,是否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重新签合同是否有所谓的“五险一金”,最低工资是多少?是否可以享受同工同酬?
我在一家翡翠店上班,年初一的时候,在摆货的时候,老板娘在我不之情的情况下,把一个十几万的翡翠放在我身后,我转身的时候不小心碰到,导致那块翡翠摔倒地上破损了!对方要求我按照员工价赔那块翡翠的百分之四十五!我在那边上班3个月不到,未签订任何劳务合同!而且那块玉的价格明显虚高了,她的要求合理吗?在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