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因装修一事引起纠纷,造成当事人受伤
因装修一事引起纠纷,造成当事人受伤 律师您好:我和女朋友因店面装修事与现在的经营户发生了如下事情:经营户在我一再申明下说此装修属我所有,左右隔壁之人可以作证。她出口就是滚,滚之类的不逊之言,我被一怒之下,推翻玻璃柜台,砸了玻璃隔柜一块。(因属我所有,房东可以证明)然后,我在等110到来时,那女的骂个不停,我女朋友被气不过,就和她还起口来。她就追到我女朋友所站的对面店面门口,动起粗来而且将我女朋友推倒在地。不久之后那个经营户的老公来了,他站在店门口就问么回事,我女朋友上次说,事情是这样的,店面装修是我们的。。。话还没说完,他就口出脏话说妈的*女的一样打,然后一拳打在我女朋友的左眼上,当时眼睛就眼不开,我女朋友穿的是高跟鞋,一下站不稳就抓住那男的衣服。。。我连忙上前时他们俩个一起来纠打。。。在此之间导致我左小腿受伤缝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非同思考(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10-08-28 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