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外企的中国代表处工作(中国没有独立公司,只是外企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在中国时与外企代表处签订了一份没有终止期限的合同。后来由于公司原因,将我调到欧洲工作,欧洲总部并因此给我一份新合同,领取欧洲薪水,中国薪水停发(中国薪水停发并没有在新合同中标明,旧合同也没有补充说明),该新合同时间为期一年,现在还差3个月到期,欧洲总部提出终止这份新合同,将我重新派回中国工作,并称当时在中国签订的合同没有终止期限,继续执行。我的问题有三个:一,在中国签订的第一份没有终止期限的合同是否继续有效;二,我作为一个中国人,身处欧洲,受雇于一间欧洲公司,公司现在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我是否可以索取经济补偿?三,新旧合同中均标明离职要提前三个月通知,我是否可以在一个月的时间离开?谢谢
公司的性质:私有 进公司的时候和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合同,约定工资800元。一年后转正,按单位的工资发放标准发放,有岗位,效益,基本,工龄什么的。 元月1日合同到期,单位说新进员工要和老员工分开,和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公司把工资按照合同的约定给派遣公司由他们给我们发放工资。 请问和派遣公司签合同与和公司签合同
一、我们公司从2008年到2009年一直没有签合同。理由是因为地震的原因造成的。但是公司一直没有拖欠员工工资和其他费用。请问。公司现在给员工补签合同从09年一月补起。可以吗? 二、公司没有签订合同所以没有给员工买保险,所以保险也是从09年一月买起。可以吗? 三、公司如果和员工发生纠纷,被仲裁了。请问关于这两项,
律师你好 我是北京的,我去年签订了买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据国家规定是五年内不能出售,但是我们在中介签订了全款买这套房子,并等满五年过户的合同,现在房子涨价很猛,而过户期也到了,卖家如以没满五年签订合同无效来反悔 达到重新卖房赚钱的目的 。我该如何办?我们的合同到底有效没有 他是否可以用没满五年合同
请问在重庆当前的法律政策下,所签订的 购买还在按揭中的二手房的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所签订的二手房合同中的那套住房的业主是向银行贷款按揭的,贷款期限不太清楚,按揭时间是差不多09年的样子,目前还在月供中!
我于2008年6月17日应聘到广州一家公司工作,来了以后老板与我们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2个月,但是合同只是老板本人签字,未盖公司公章,说公司刚刚建立,还没有公章,等有了再盖,等到2009年1月1日,老板要求我们把劳动合同全部交了上去,又重新与我们签订了一份合同,并且变更了很多内容,这次合同签了
关于《最高额保证合同》的问题:保证人在同一个区间内签订了两个《最高额保证合同》,两个都有效吗?
保证人在同一个区间内签订了两个《最高额保证合同》,两个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均相同,但保证金额不同,两个保证合同都有效吗?两份合同的保证金额可不可以累加?例如:A公司为B公司在C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2011年1月1日,A公司和C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B公司在C银行在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期间
公司正在申请注册,营业执照还没批下来,但我有笔业务急需要签约,我是公司法人,我如果要签合同,应该怎么签,走什么流程? 如果签合同,我是否要在合同里,体现我的公司营业执照还没拿到?
本人工作即将转正,但是公司要求签订个人财产担保,我没有财产担保就要求第三方(我父亲)来担保,规定如果我有什么损害公司财产的话由我或者第三方全额赔偿。请问这样的合同合法吗?
我们公司以经营汽车销售及学车的集团公司,因此对于公司员工在学车时可以享受公司优惠政策。我是2011年6月21日与公司驾校签订学车合同,并交付2520元的学车费(有发票),后于2011年11月20日离职。在2012年2月份收到该驾校通知可以进行学车培训,但由于工作较忙无法抽出时间进行学车,要求其调整时间。在4月份的时候,我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