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11日,我因临时产到市二人民医院就诊,10月12日剖宫产下一婴儿,在手术过程中,手术刀致伤小孩左腿,从婴儿腹股沟下划至膝盖处,医务人员急于抢救小孩,对我没有及时有效处理,致我手术后月经不正常,一段时间后,月经越来越频繁,于2010年3月以后,天天有经血流出。一直在乡卫生院,市人民医院等多次诊治无效后,2010年12月2日,我到省妇保院就诊,至21日,该院诊断为:(1)剖宫产术后,(2)剖宫产术后伤口假腔形成。2011年3月31日,我依省妇保院建议,要湘雅三医院进行宫腔镜下手术,手术结果为剖宫产子宫切口愈合缺陷。经几个月治疗后,无治疗效果,为永久性伤残,不能再进行生育。2011年11月9日在省妇保院上一名为曼月乐的环后才止住血,术后未再来月经,身体常感不适,需长期治疗。在我知晓是剖宫产术引发的原因后,已用去治疗费用一万多元,其中保存发票7362。95元,造成误工45天:之前6年多保守估计用去治疗费用二万多,误工150天,但没有保存发票。小孩子现在伤口疤痕已达1.5CM*16CM,疤痕面积越来越大,严重损伤了小孩的自尊心和自信心,炎炎夏日也不敢穿短裤,对小孩今后的成长就业都带了很大的影响。请问就此事该怎么办?应该怎么向医院要求赔偿?赔偿数额怎么算?
起因从198几年说起,当年村里发包一快土地总面积399亩地,由我们7份人承包,平均每份是57亩,到2007年到期,每份人归还57亩承包地,剩余的都是7份人开荒地,当时7份人分地并没有丈量清楚,其中有一份把土地分到儿子名下,归还时土地面积不够,就向我们5份人的土地中多割了3亩土地归还村里,其中我这份就归还了60亩土地,然
清明节这天阳光灿烂,温度很高。我们去扫墓,结果引发了很大的火灾,烧了几个山头。山上种的很多珍贵的树都没了。问一下怎么办?很急啊……
发现公司有两个公章,一个小一点,一个大一点,名称一摸一样,我入职的时候盖的是小公章,离职的时候盖的是大公章,小公章在旁边放着没盖,这个合法吗,一个公司怎么能有两个公章
我家有五亩地,去年前半年被乔李民航机场划入被征用地。地里有十一个200年的坟,清明节挪走了,挖坟时有人工挖的有挖掘机挖的,后半年又划出来不征用了,虽然村委会用挖掘机把挖过坟的地整理了下,但那些地亏土了,坑坑洼洼的,浇地时水不是灌墓坑里就是把垄憋破都上去,我们整地时花了200块钱。浇地时还是有麻烦,请问我们
我家宝宝刚刚两个月大,母乳喂养。夫妻双方均在国营单位有正式工作,双方均身体健康,因夫妻关系不合离婚,双方都主张要孩子,请问孩子会判给哪一方?什么情况下优先判给女方?什么条件下会优先判给男方?
事情是这样的,隔壁村建了一百多栋违章建筑,本村也有6栋,车库和仓库类的有一些。 我是看城管来了也只是叫他们不要在做了,城管走了继续做,全部封顶,所以我用两天做 了个车库,然而我做完车库,他们带队来拆我的车库。带队来拆我的车库没下任何通知只是口头叫村民转告了下。我当时很气愤和激动,别人做房子 和车库你
我家祖遗房产有466平方,由于当时我的外祖父被订为地主,在1957年的三县合一时,一部份被迫出租,一部份被挤占,所有家人被赶出,由于成份不好,只好空手出门,现因要拆迁,我该怎样要回。
李侓师您好;我家有祖遗房产466平方,由于当时我外祖父被订为地主,正好赶上三县合一,一部份被迫出租,一部份被挤占,由于成份不好,祖父只好带上家人空手出门,现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我们该采用那号文件要回。
案情当事人:陶某(法人) 何某(公司现在股东) 戴某(转股前期股东) 案情概述: 2011年2月,“陶某”与“戴某”按各50%比例共同出资成立某装饰公司。 2012年2月,“戴某”因家庭原因转让其50%股份到“何某”。并办理相关手续。 2012年2月18日,“何某”利用公司公章、财务章在公司法人“陶某”不知情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