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2009年5月协议离婚,孩子由我抚养。我是孩子的监护人,居住在经男女双方同意并经过公证后赠与给孩子的房子里、协议规定男方以现金的形式在每月的15号前支付孩子的日常生活费。可是快三年了,男方一分钱也没有给,曾多次发信息给对方要,对方说他自己没钱,就是不给。但是他已经在2011年买了新房并又结婚,并从不接我的电话。我该怎么办?协议是这样注明:“双方婚生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以现金的形式在每月15前支付400元做为孩子的日常生活费,直到孩子18岁”如果男方偏说已经给了现金。我怎么才能证明他没给。需要我提供那些证据?不按照离婚协议书支付小孩抚养费,应如何起诉?大概需要多少费用?
离婚协议孩子 归男方、 男方不要任何财产. 如女方要回孩子、男方需不需要给女方抚养费
离婚协议孩子 归男方、 男方不要任何财产. 如女方要回孩子、男方需不需要给女方抚养费
父母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协议一个月女方可看孩子一天。女方没有出抚养费。男方多次受到女方家里人殴打,
父母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协议一个月女方可看孩子一天。女方在小孩上课期间要求看,男方拒绝了。并答应方假期间看小孩。女方就上门殴打男方全家,警察劝了后又到男方单位殴打男方。请问男方应采取啥方法保护自己及家人
离婚协议上写明孩子判给男方,但是6年来一直是女方抚养,男方不想给抚养费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出轨,女方大闹,生个女儿,男方(想再找人生个儿子)逼着离婚,却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成是 女方要求离婚(小孩7个月大),女儿判给男方,但是男方将那儿给他姐姐带,并不允许女方探望,所以女方找人 小孩抢回来自己带,从2004年到2008年,男方从未给过一分钱,也未探望,男方再婚,又生了个女儿,女
协议离婚后,男方没有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现在他有权到法院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我与男方于今年的4月份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后,男方没有支付孩子的一分钱的生活费,还经常用短信的方式多次威胁我和孩子,使得我和孩子都受到了很大影响,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怕他来硬的把孩子抢走,甚至会威胁到我和孩子的生命
离婚后无力履行协议规定的抚养费支付条款,经与对方口头协议暂停支付并得到同意,但十年后对方要求一次性支
我与女方2001年协议离婚,协议规定我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但由于女方到了所有财产(广州的两套房子),其收入和出租其中一套房子的收入足以供养女儿不错的生活水平,而离婚后我一直没有收入靠父母支持,因此向女方提出暂停支付抚养费要求并得到其口头同意,到2008年我开始有了收入稳定的收入,到现在女方提出我已有能力,要
你好 我和前夫09年4月登记11年3月办理了离婚手续,婚后有一女17个月,当时在协议上写的孩子归我男方不支付抚养费,也没有分割共同财产。但是我们口头协议的孩子在他那寄养半年,他每天接走我在姐回来。可是现在他不履行他的承诺,我想起诉他可以吗?前夫在婚前有一台出租车后来买了又买了一台但是贷款了不过是用他父亲的名
我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协商给了我,后来男方不给抚养费把抚养权签私人协议给了男方
我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协商给了我,后来男方不给抚养费把抚养权签私人协议给了男方,但是孩子跟着他爸爸,对孩子不好好照顾,在他爸的铁艺厂子里住,孩子的三餐都不给好好吃,衣服和鞋子也不给买,也不换洗,一天老是拉着脸,孩子不开心,还感冒我才接到家里带去医院看病,中间一直也不问不管,有天在街上孩子姥姥接上英语课把
03年协议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一次付清抚养费1.5万元;一年后孩子自愿跟母亲生活
生活;七年来男方没付抚养费;如果起诉现在男方该负担多少生活费;是否构成遗弃罪
女方是2009年5月协议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女方是孩子的监护人,居住在经男女双方同意并经过公证后赠与给孩子的房子里、协议规定男方以现金的形式在每月的15号前支付孩子的日常生活费。可是快三年了,男方一分钱也没有给,曾多次发信息给对方要,对方说没钱,就是不给,并从不接女方的电话。女方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