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可否在判决生效后另行再次提出民事赔偿诉讼?
广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在第一次刑案审理过程中提出,可要求的赔偿有哪一些?是否在广西是没有精神赔偿一说。 在判决生效后,可不可以再次提出民事赔偿诉讼?赔偿的内容有哪些?
2010.3.21同村杨某因纠纷持刀在我家门口砍伤我父亲至颈部7厘米刀口脸部眼部多处被击伤(通过网落资料我认为属于故意伤害轻伤)。公安机关3天无处理意见和相关行动。网友律师给我的意见是,法医鉴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又看到:"刑事诉讼判决,被告不承担赔偿”所以有以下问题 难道提起刑事诉讼附带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肖洋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袁伟刚故意伤害一案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肖洋,男,苗族,1989年4月3日出生,学生,住武冈市辕门口街道办事处鳌山社区居委会乔家湾10号。 委托代理人赵富澄,湖南振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袁伟刚,男,1988年10月28日出生,洞口县人,汉族,中技文化,农民,
你好,我是新疆阿克苏我的腿是别人故意撞断的被告人批捕三个月了 检察院把案子第一次反回公安局补充证据公安局补充完把案子有送到检察院他们把案子送来送去到现在没有给我赔付一毛钱我该怎么办 我要咨询因为被别人故意用车压断了腿,经医院检查左侧胫骨骨折,左侧下胫腓联合分离,现在还未康复,请问这属于轻伤还是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以下内容: 2004年由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决的”民事裁定书”,其中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共311926.70元,当时因被告家中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故暂未执行,“裁定书”最后有说到根据(2004)闵刑初字第37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主文第七项中止执行,这一条究竟是什么意思?请问现已事隔六年我应如何向他
因本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里,没有提到精神赔偿,被告咬掉我耳朵下垂,我己经是终生毁容,我可以要求被告赔偿我精神伤害损失吗? 要用什么程度要求精神赔偿?
三人共同犯下的一个刑事案件。主犯判8年,附带民事罚款5000多元,两名从犯各判1年半并附带民事罚款1200多元。现两名从犯均已出狱,另一主犯尚在狱中。前不久,法院以责任连带制向其中一个从犯(甲)收取了2400多元(两名从犯的罚款)的罚款。又于半个月后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从犯(甲)的银行卡中直接伐拨5000多元。即
我老乡是做水果摊生意的,与人口角斗殴,被对方用剪刀刺成重伤,现对方已被判有期徒刑入狱服刑。法院判决民事赔偿5万块。可一直未收到一分钱。他是50来岁的外省农民,无正式工作,老家有唯一的住宅房。妻子在外有份清洁工的工作,有两个成年子女。请问,我们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他妻子的工资,或者子女名下的存款或者财产吗?
被告人之一刑期已满但无财产可执行可以一直要求其赔偿吗其他人刑期未满 案情是这样的 我们是被告人 一共有9人被告 其中之一刑期已满是本人的亲戚只是打了受害人父亲两耳光因此判三年 但年纪已大 无财产 年前法院冻结其儿子的银行存款 没办法就只能给 家里现在很困难 我想问的是原告还能追究我们的赔偿责任吗时间多长 不想法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撒诉后是否还能再诉?2009年7月份,本人与他人发生纠纷,在争执过程中,他人将本人的右耳咬去12%,右侧第9肋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10级伤残。起诉到法院,审判之前经法官调解,本人撒诉:既不追究刑事责任,也放弃赔偿。后来,被告不思悔改,经常闹事,为此,本人想咨询:这种情况是否还可再行提起诉
2006年外省的判决,原被告户籍均在一个镇,被告已出狱三年,四十多岁,共有一亩多地,被告镇上有房五间家中三口人,被告外出打工多年。经外省法院委托本地县法院执行两次均未执结, 问;我能不能申请司法调解,或是其他的方式把钱要回来,我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