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去年从“A”手上花了两万元转了个门面做服装生意,当时房东答应给我签了三年合同,但合同是用手写的,上面有房东和我的签名,还有“A”作为第三方证明人签名,还有日期。现在我才做了一年,房东说要给他妹妹做。我想问一下我们签的这个手写合同有用吗?我应该怎么做。(当时转是我叫房东打个合同来,他说没关系表明这个意思就可以了,现在他又说这个合同不算。)
房东在与我签合同时,未给予出示原合同,但其承诺与原始合同相同,他说市场部要求一次签三年,事后从他人处了解,才知房东赚我翻倍还多的房租,而且他也并没有三年的使用权,却跟我签了三年,我想知道这是否属于欺诈,我该怎样挽回?【我现在已使用近一年。】
前天租了个门面,合同也签了,结果今天房东打电话来说,上个租客的时间没到期,让我们等他时间到了再开始装修,我们觉得很不合理,但合同中又没约定违约的问题,请问如何处理?
我于今年5月1日租得一门面做生意,当时房东并未提出过要出售门面。等我都装修好,开始营业了,房东现在已把门面出售,现在新房东要我搬走。当时签署的合同期限是1年(2011年5月1日--2012年5月1日)。主要事项:1、租期一满,若乙方(承租人)需继续租用,在同等条件下(按当时市场价格)甲方(出租方)须优先满足乙方。2、
我与一大型卖场签订了3年的租赁合同!2011年8月31日起应开始支付新一年度即2011年10月1日~2012年9月30日租金! 在合同中有以下条款,我觉得存在有问题!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备注 2011年8月31日 18975.0元 全年租金免4个月再打8.4折
2009年租了一个15平米的门面装修了一下做点小生意,合同写好了租期为5年,签定了每月500元的租金,没有写随行就市这一条。第二年房东要求涨100元,考虑到比较起周围的门面,租金还是比较便宜,再有就是,为了合同满后,还想再合作下去,便答应了,并且按照房东的涨100的要求付了第一年的租金。可是到这第三年,周围的门面的
2009年租了一个15平米的清水门面,花了三万元装修做点小生意,合同写了租期为5年,每年6000的租金,没有写随行就市这一条;但是不能转让,合同期满如果不继续合作,要保持装修后的模样。如果有违约,违约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就没提,装修费和转让费这方面的问题。谁知第二年周围的房价大涨,房东不按合同办事了,要求涨100
我和门面房房东协商好租赁他的门面一间,房租每月3500元,租赁期三年。付了7000元租房押金,房东便将钥匙交给我,并且说好改完水电后正式签订租赁合同。我装修门面进过设备后房东突然反悔,说门面的门头不能给我使用,并且租期只能签一年,请问我该如何维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