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门面租赁问题
门面租赁问题 2009年租了一个15平米的清水门面,花了三万元装修做点小生意,合同写了租期为5年,每年6000的租金,没有写随行就市这一条;但是不能转让,合同期满如果不继续合作,要保持装修后的模样。如果有违约,违约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就没提,装修费和转让费这方面的问题。谁知第二年周围的房价大涨,房东不按合同办事了,要求涨100元,考虑到比较起周围的门面,租金还是比较便宜,再有就是,为了合同满后,还想再合作下去,便答应了,并且按照房东的涨100的要求付了第二年的租金。可是到这第三年,周围的门面的租金几乎都翻了一倍,房东又提出来了涨价,涨到900,并且5年期满如果要续租,让我付些转让费给他。这次我就比较纠结了,第一觉得本来合同上签死了500一个月,已经答应了并且履行了第一次涨价,可现在又一涨再涨,而且还涨幅那么大,到期了还要转让费这不合理的要求,(因为当时租这个门面是清水房,我自己装修了几万块,而且合同上签了一条合同到期要给他保持装修后的模样)有点接受不了,答应吧,又怕房东无止境的涨价不说,合同期满后不续租给我了,不答应吧,房东把门面收回。因为合同上还有一条,任一方违约,要付1000元违约金。房东就这样说了,如果明年我不愿涨价,也可以等明年一到期(我租金都是每年付,还有半年才完),他愿意付违约金给我把门面收回,算算,不管怎样,我都要吃亏,现在就是骑虎难下,我想问问你们,我该怎样来维护我的权益,如果明年大家谈不好,房东有权收回门面吗?我有权要求转让费或是装修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漂漂_030……(四川-内江)
提问时间:2011-10-20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