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单一住宅用地的几个问题 我父亲因民事债务纠纷由法院判给了一处房产,当时过户后办理了土地使用证,证上的土地用途注明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这块地在海口市内区内。 (1) 这块地属不属于宅基地性质?我觉得应该不属于,宅基地指的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这块地已经办下了土地使用证,放的是我爸个人的名字,所以我觉得不属于宅基地的性质,不知是否正确。 (2) 这块地可不可以对外出售转让,如果可以,那我找到买家后,应该如何办理出售转让过户等登记手续?我需要缴纳哪些税费?(比如说营业税,土地增值税) (3) 这块地上还有一层半的房屋,当时只是根据法院判决书办了土地使用证,没有办理房产证,如果遇到拆迁,我们是否能获得房屋的补偿? 问题有点多,非常谢谢各位热心肠的律师耐心看完这些问题,如果你们能把问题回复得详细点,我更加感激涕零,你们辛苦了。
事发生在广东省东莞市的镇区里。大家都有分配的土地。有一甲某于07年11月把原来十年前建的三层高旧房子拆了,现在建成了五层高的住宅楼。请问:对于住宅用地,是否有限高建筑?影响到了周围的其他房子,应该怎样处理?可以要求拆掉吗?(请列相应法律依据,谢谢)
问题是这样的: 大约35年前,我老家是从现在的这个村移居到同一个省的不同市的一个村,移居到那个村落也自己建了房子(大概70平的面积),在那里住了有7、8年,后来又回来了,30多年过去了,那个房子还在,我们离开的20几年,曾经也有人住过那个房子,但是现在是空的,现在那个村落要开始拆迁开发,我就请教各位律师朋友
我家门前有几分水田,是我隔壁邻居的,现在我同村的一户人用钱给买过来,名义上是田换,换来以后想修房子,但是那家人家里的住宅用地已足够。据我了解,在此事情中,拥有田的一方收了一万多,村长也收了一万,我想问下,在有足够的住房面积下,他还有条件申请住宅用地吗?还有私人间可以私下转让田地,用耕田做住房用地吗?
我这边有个案件,想咨询下各位律师。先明确下几方当事人: 原告:甲 被告1:乙(某汽车公司的驾驶员) 被告2:丙公司(乙所属的汽车公司) 被告3:丁公司(保险公司) 案情简述:2011年1月18日,乙驾驶丙公司的一辆长途客运车于湖南娄底翻车,造成车内乘客甲颈椎和肋骨两处严重受伤。事后确认该车已投保了丁保险公司的
我村1983年分过一次土地,1993年又重新分配过一次。其中有一块土地未分配,做为公共用地。2010年,村委会将此未分配的公共用地卖得款项500万元,此款项于2010年9月6日到达我村帐户。(截止2010年9月6日,户口在本村的,称为有户口的;不管哪年分地,分得土地的,称为有地的;两项都有的,称有地有户口的)村委会做出如下分配
去年的时候一个朋友借了六万块钱,借条什么都有。后来找不到他人,我就去他家里找他,他母亲开门让我们进去的,一直都没冲突,晚上在他家住了一晚,第二天他母亲突然报警,警察说我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关了一个月,取保出来了,现在案件到了检察院,马上要开庭,我这个会被判什么,可以不用坐牢吗,谢谢各位律师了!!!
我是晋中市和顺县人,因突发输尿管结石,到县医院检查,当时县医院诊断不到病情,转院到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确诊,第二天住院。出院后拿所有的费用到医保中心报销,却让我出示急诊科的收费专用章才给予报销,但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没有独立的急诊收费,统一开具门诊收费,现在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在急诊开支了4000多块钱
我今年大学毕业 要当老师了 是在哈尔滨的公立学校 (正式的 不是合同制) 我记得上高中的时候学校让填写档案 那个档案袋封皮上 我好像是农村档案··还是农村户口来着··ps·因为小学初中一直是在乡里读的 高中去的县里的高中 我的户口跟我妈一起 是乡里的户口 我爸是县里的户口 但是我家里没有地 算是非农业的 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