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老板拖欠我工资,我出示了录音还有就是我的刑事判决书。到当地法庭立完案,农场法庭庭长告诉我开庭时必须上交刑事案件判决书原件作为封存档案。 就立案这件事,我所有手续都够的情况下还刁难我白跑4----5回就说不够立案,实在没有办法我只能去农垦管局立案庭。她们告诉我可以在农场立案。农场法院我不相信他们。更不敢恭维他们的“做法。” 所以我不同意上交刑事判决书原件,因为下一个案子还有一个罚金问题也要用到判决书。开庭的时候是否可以不交原件作为封档?
在开庭读起诉状的时候,是否可以添加新的法律依据 我想再新加入一条 劳社部发[2005]12号 ,以进一步加强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依法成立。不知道,在开庭读起诉状的时候,是否可以再加入这条,还是在辩论的时候再提出来。
在开庭读起诉状的时候,是否可以添加新的法律依据我想再新加入一条 劳社部发[2005]12号 ,以进一步加强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依法成立。不知道,在开庭读起诉状的时候,是否可以再加入这条,还是在辩论的时候再提出来。
在开庭读起诉状的时候,是否可以添加新的法律依据我想再新加入一条 劳社部发[2005]12号 ,以进一步加强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依法成立。不知道,在开庭读起诉状的时候,是否可以再加入这条,还是在辩论的时候再提出来。
一女认识一有家男人。开始时因为天真被这人骗了感情跟他有过二次性关系。后来慢慢发现这人同她不是一类人。就不再同意有这种关系。因为男人还想保持关系女人不同意因为吵架男人打过女人。还威胁过她如果敢把此事告诉他老婆就杀她全家。被人这样欺负女人心里产生仇恨虽然一直同他联系着但并不是真的想同他好。女人有记日记的
问问这个小产权房是否可以作为遗产传给子女呢?如果要是遇到拆迁,是否能得到比较合理的补偿呢? 国家会怎样处理小产权房问题呢?现在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呢?
我一朋友自2011年6月6日至上海东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从事设计助理一职,一直到2012年2也被无辜辞退,没有任何书面辞退信,中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相关保险和公积金,连加班费也未支付。现为申请劳动仲裁,手上仅有的证据有:当时共事后离职的一名员工的证明,手上一些电子档的作品。当时就职时的名片,事后与负责人交谈
外甥女婿到我的姐姐(外甥女的母亲)家殴打外甥女,并将我的姐姐,姐夫殴打,我去拉架,结果被外甥女婿推倒在水泥台阶下,致我的左腿踝关节上粉碎性骨折,公安机关鉴定为轻伤(重),当时我的姐姐家在办婚礼,目击者全部为亲属,晚上11点多,没有非亲属在场,请问,亲属可以做为证人吗?请问此案应该如何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