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发出 3月1日签收。2月25日发出时我向快递员说明运送货物是鞋子 已经打包好 快递员说货物有可能超重,我说如果超了下次取件时补钱,他说如果超了帮我把鞋盒拿掉。我说不可以,如果拿掉 鞋子容易压坏,出了问题很麻烦。他说 那他有韵达熟人 愿意收帮我转掉,我说这个可以,前提就是不能打开损坏货物。结果26日我再次发件叫圆通 这个快递员跟我说他自己打开包裹鞋盒已经拿掉了,我说,啊?那这怎么行,那你怎么寄过去的?他说随便用纸袋打包。结果3月1日收货人当着快递员的面打开,证明里面已经严重受损,穿过痕迹明显,外包装破烂不堪,随后我给圆通速递打电话投诉,(圆通公司的69777888/999永远是坐席忙,请稍后)3月2号早晨在承认快递员私自打开包裹后回复无法解决。我打到消费者保护协会,消协说他们只受理个人与家庭产品纠纷,我的情况他们不能受理。随后我又打到快递协会,协会接线大伯在还没有搞清楚的情况下,告诉我找圆通公司去解决。国家规定,任何邮递部门私自打开邮寄包裹,要罚款5000,我不知道这是谁规定的?中国快递行业的行为规范,是由哪个部门管理的。我这次能不能解决,能不能挽回我的损失,现在已经不重要,因为我觉得这个事情已经上升到反应一个民族的诚信度了。如果说快递公司私自剪拆包裹是没有法律制约的,那还有什么事情让我们生活在这个国家是有安全感的。互联网上,由于快递公司引发的纠纷比比皆是,国家有关部门视而不见,实在让人痛心。也许,我现在只能感叹,目前还有多少大的事情,严重的事情都还未解决,这件事情实在小的不足挂齿。可悲 啊!为什么当初我要读书?知识只能让我在这样的环境无生存。 附:圆通单号1315085074
请问这种有两个不同名称的公司是违法的吗?应该交给哪个部门处理,可以报警吗
请问这种有两个不同名称的公司是违法的吗?应该交给哪个部门处理,可以报警吗
我是一名出租车驾驶员,日前,我车发生了一点小事故,我要求进保,但公司让我私了,我不肯,公司说进保可以,但要扣车三天,我让其拿出相关文件,公司却拿不出,非扣我车,不让我车正常运营,我觉得我运营出租车的权利受到侵犯,想问一下,我可以通过什么部门进行维权呢?
我在公司工作了十一年,期间分三年签一次劳动合同,2011年1月1日我又跟公司重新签了合同,4月份公司下了通知把我分流到其它区的部门,如果我不去就算自动离职.而我不想去,请问我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有一家公司与快递公司发生货物纠纷,该公司收少一件货,快递公司依已签快递单为由,拒承担责任后,该公司老板要求代签名员工赔偿货款,请问该员工是否应该赔偿,老板的做法是否合理?
大家好 我是住在京原路甲5号院的租客,于2010年6月24日与中前地产公司签订一年的租赁合同,合同有限期是到2011年6月25日。上半年房东找到我说她与中介有纠纷并且和中介公司当时承若租到2011年5月25日。由于房东与中介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我和我先生决定提前退房,并于2011年6月11日(也就是昨天)搬家,同时要求中介过来
2010年3月26日,我公司委托某快递公司寄出一批货物至深圳某客户处,且要求签单返还(共三份送货单,且快递单上已注明签回送货单3份,各签回3联)。 2010年4月7日,我司在跟进送货单回单时发现此票后只签了2份送货单回来。经过与快递公司了解才知道是客户当时没有签,而快递公司在送货当时发现此问题,并没有及时向我司反映
我在一家化工厂上班,在研发部担任磨工(磨床操作),因公司原因,研发部解散了,我对厂方安排不满(工作环境恶劣,工作时间加长,工作内容改变),厂方不予辞退,要求我辞职。 现在我已经办理了辞职手续。是否可以要就厂方给予赔偿。 要求赔偿,我应该那些手续,或者那些文件或证据。 找那些政府部门办理。
我在一家化工厂工作。因厂方原因,解散了我所在部门,人员分流。我不满意公司安排(工作内容改变,工作环境恶劣,工作时间改变),厂方不予辞退,要求我自己辞职。 现在我已经办理的辞职手续,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厂方赔偿。 我需要什么文件,应该去那些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