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携国泰君安某营业部客户经理招聘广告、证件应聘入职,口头约定试用期6个月,工资2000元,未签劳动合同。2011年4月1日,单位要求签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2011年7月单位要求去北京各地铁口作客户招揽宣传,2011年7月6日,2011年7月29日各发工资1760元,其他时间均未发工资。2012年2月23日向海定区劳动仲裁委提起与国泰君安北京分公司仲裁,(因未查询到营业部企业信息),后2012年3月29日受理,2012年4月5日证据交换时,看到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其约定期限为20110511-20111110,2012年4月10日开庭时,分公司提交某营业部企业信息。2012年4月12日撤回仲裁申请,2012年4月13日向西城劳动仲裁委提起与国泰君安某营业部仲裁。2012年4月20日西城受理。双倍工资时效如何计算?
我是2008年7月1日入职,直到2010年9月1日才跟我签2010年9月到2013年8月31日的3年期限劳动合同。请问: 1.入职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支付双倍工资。请问,这个一年的仲裁时效是从入职的当天算起还是解除劳动合同的那天算起?(我现在还在职) 2.在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我是2008年7月1日入职,直到2010年9月1日才跟我签2010年9月到2013年8月31日的3年期限劳动合同。请问: 1.入职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我申请仲裁支付的话,请问,这个一年的仲裁时效是从入职的当天算起还是解除劳动合同的那天算起?(我现在还在职) 2.在应该签
本人是2009年4月入职,2011年5月辞职,在职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上保险。2011年7月申请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仲裁,被驳回 ,说是超出了诉讼时效,请问我还能继续上诉 申请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吗?
我在一单位干了两年多,由于单位一直不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按时发放工资,偶尔发工资也是好几个月一起发放,发放工资时从不让我签字,我从不知道工资的具体构成,连工资具体结算到了哪一个月也是辞职时才知道的。现在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有的人说超过仲裁时效了,我想问一下能不能以单位工资发放表未让我签
律师:你好! 我于2002年在一家四川电力公司的下属集体企业上班,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若现在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能赔几年的双倍工资,赔付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是怎样的(各地的要求不一样吗)?
未签劳动合同,赔付双倍工资失效问题标签:【劳动合同 工资】 律师:你好! 我于2002年在一家四川电力公司的下属集体企业上班,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若现在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能赔几年的双倍工资,赔付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是怎样的(各地的要求不一样吗)? 问题补充: 赔付双倍工资的时效,是怎样计算,什么情况为
1-我单位2010年11月1日被承包经营(但承包合同是2010 年8月签署的),工作至今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但社保等 一直缴纳,我现在仍然在职,我想辞职,可以要求2倍工资 的赔偿吗? 2-若可以的话,是向原单位申请还是向承包经营者?具体补偿时期? 3-若是不同意支付,我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是否已过仲裁时效? 4-我知道现在可以
比如我是2010年2月进入单位上班,而2012年2月公司还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能在这时候先向单位申请支付双倍工资的要求吗,如果公司拒付的话,我又应该在多少天内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呢?且还应该提供些什么依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