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儿子的扶养费纠纷案中,审理案子的法官是被告方的朋友们,可我又没有证据能证明他们的朋友关系,请问可以申请法官回避吗
离婚时,男方成功隐藏了财产,并在离婚庭审中称自己没工作导致法院做出每个月才400元扶养费的判决。离婚不到一年时间,他建造了与父母共有的别墅(他父母均为农村无业人员,也没中过大奖)、成立了一家注册资金为五十万元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儿子向法院申请追加扶养费时,就上交给法院一大堆的债务和亏损的财务报表来逃避增加儿子的扶养费。县法院办公室的领导又是他的一个同学。审理案件的法官是他的朋友。怎么办,还让不让一个孩子和女人活呀。
因为一些原因,3月28日我接到通知,我被起诉到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的审监庭,我的案件是一审,不属于发还重审案件,并且开庭时间定在4月2日,时间太仓促,根本就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还有我的居住地址及户口所在地都是在卧龙区,而我的工作单位在宛城区,所以在单位附近的宛城区租有住房,并且长期居住,本着原告迁就被告
被告上诉后 由中院发回原法院重审 现任庭长是被告方老婆的同学的老公 曾在原审案件中多次帮助被告人出主意 想办法。我们是原告方 可以申请现任庭长回避吗?
因为被申请人与仲裁委员会属于同一上级主管部门管辖(同属于人社局),申请人认为符合 劳动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 第(三)项 的情形:(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如果申请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全体回避是否可行?该案由谁来审?
诉讼开庭前,我在网上提交证据给法官,周五她看到后电话我,被告也有证据交去,问我传真号,我说没有,因离开庭没几天了,要我准备网上提交证据的2份复印件下周一交给她。按要求到调解室见到法官和书记员,我要求拿被告材料,书记员明显按她授意说被告材料已周六寄给我了,法官说:"叫你别寄原告要来拿的",并催促我交材料
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法官有意偏向对方,是否可以申请法官回避?
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法官有意偏向对方,是否可以申请法官回避? 申请回避是否要提供证据,还是直接提出理由即可?
劳动纠纷一审开庭,被公司违法解除,审判长要我告知我的证据代表什么,公司质证,当时老板满不在乎,多数承认了,是我工作中的记录,审判长流露出担心和吃惊的眼神。老板承认10月12日开出的解约通知的真实性,又承认11月为我办理退工,日期定在8月31日,这是违法解约事实成立。而审判长要我下次再质证老板的证据,说还有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