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入职为职员,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8月到期),由于今年公司生意不好,不断裁减人员,现人事口头通知我列入其中,我告知人事已怀孕一个多月(属晚育)。如公司赔偿合理我愿意解除合同,从2011年起产假是45天,请问从孕期、产期、哺乳期这三个假的钱是否可以一起补偿?经济补偿的2倍是如何计算?请问公司应该赔偿多少个月的工资才算合理?是按底薪还是按每月实领工资赔偿(底薪1500,加其它补贴每月实领3000元)?请专业法律人士告知详细,并希望能将相关劳动法中的条例举出,急---,谢谢!
你好!本人怀孕五个月,如果公司由于项目经营不当,导致人员调整及裁员情况,如果公司要求协商裁掉我,我应该申请哪些正当的赔偿!我在公司已工作三年半了,并且,我的合同是到2011年底到期!谢谢!
怀孕五个月,男方提出离婚的话不是不允许吗?那现在男方要求女方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话有什么有什么限制要求,什么情况下女方提出离婚不会允许?
我是10年5月20日入的职,在11年3月份我怀孕了,公司是知道的,在我明确表明不想离职的情况下,11年4月14日公司强行把我辞退了,在我工作的11个月中,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务合同,也未缴纳社保等五金。 我没有办法找到可以证明我从10年5月到11月这半年的在公司上班的相关证据,工资表原件在会计那里,我估计是拿不上,考勤表
您好! 我现在怀孕5个月,公司总部地址在威海,我所在的分公司是长春分公司,并且合同所签的工作地点为长春,现在公司要求集体搬迁至威海,我因怀孕在身无法搬迁。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拒绝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同意给出一定的经济补偿来解除合同,我应该如何索取赔偿,是应该赔偿从现在到生完孩子这些月份的工资
我在企业工作,2010年2月份怀孕了,由于身体不适在5、6月份请了两个月的病假之后在七月份就被公司辞退了,请问这种情况公司应该给予补偿吗?
请问公司在员工怀孕4个月时无故辞退,没有任何理由和书面通知,只是QQ通知。员工可以要求怎样的经济赔偿?
我在一家私企工作了八个多月。面试时说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过后可以上保险。但是一直没有上,也没有劳动合同。前两天临时被通知辞退。期间一直有法定假日加班的情况,单位也没有给法定的加班费,只是算作倒休,周末也不是双休,出想咨询一下专业人士,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谢谢大家
我想问一下,女方怀孕了,不过由于暂时还没有能力抚养把孩子做了,期间花了不少的钱,男方一分也没有出,男方家里因此比较介意,想结婚却不愿意出钱,就想领个证得了,他应不应该赔偿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