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过年回过家。年后又出门打工了。(他是安徽)还没居住一年满。第一次审理是在我这边法院办理的,请问 第二次起诉我该向那个地区的法院申请?经常居住地是不是满一年才算呢??
咨询一下离婚的问题,今天去法院提交离婚诉状,被告知需要被告的当地居住满一年证明,我们双方的情况如下:男女户口都为非上海户口,来上海超过5年,工作居住一直在一个区,原告有暂住证,被告没有,由于房屋是借熟人的,租金月结,没有租凭合同,今天去居委会问了一下,说是先要拿暂住证,感觉让居委会开证明会比较麻烦,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非法集资的定义,如果我是个歌手想自己发唱片又没有钱,想通过网络向公共集资(比如我的歌迷),几块,几十块,几百块 不给任何利息回报,不给任何资金回报,不返回本金的。只是承诺给支持者完成后的唱片之类的物品,比如cd,纪念品之类。 这样的话算是非法集资么?我可不可以做呢? 拜托各位律师在回复的时候
我是武汉世贸广场的一名营业员,世贸广场经常无故延时,导致我们大部分员工晚班回家困难,公司也不予以补贴,因为不属于节假日延时,世贸也没有任何补偿,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亲戚是农村户口,在江苏务工几年,今年回来办事时被车撞死。请问能否按江苏赔偿标准计算?若能,依据啥条文?有无这方面的案例?谢谢!
我以前在深圳工作,现因为工作性质离开深圳,在广东其他城市工作。离开深圳,且不在原经常居住地一年多时间。现在我老婆向深圳的原经常居住地的法庭起诉离婚。请问原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能判决离婚吗?该法庭是不是存在管辖权异议的问题?
离开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多少年?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就不会被叫做经常居住地?
离开深圳,前往广东别的城市工作一年多,却接到了前深圳工作地的法庭传票。以我经常居住地的名义受理的.而本人却不是深圳户籍。且已离开深圳一年多时间。请问离开曾经经常居住地多少年时间?经常居住地的名词界定才会失效?
你好,我是一名外地人,去年9月份我的女朋友被他们单位的同事意图施暴结果未遂,后来又意图施暴了一次结果成功了。后来我的女朋友为了害怕我知道就一直跟他有着关系,我的女朋友觉得对不起我把事情都原由都告诉了我,并且我们已经分手了。我是最近才知道这件事情的,我想讨回公道,请问我能从哪里讨回公道
10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规定:合同订立30日内须备案。 那么,农村宅基地房屋或违章建筑在出租后是否也需要备案? 农村房屋有宅基地使用证的(有证面积)能出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