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这样的我有个表哥因为误伤人关进了派出所和重刑犯关在一起被打成重伤,身上的刀口就有二十多公分长,身上多处器官受损严重,现在要是出来起码三五年不能正常的工作,打成重伤后看守所没有通知家属,而是刻意隐瞒,他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家属发现后,看守所把当时就医的报告拿出来做了司法鉴定,报告出来是十级伤残,伤的非常严重一看就知道看守所的人在医院做了手脚,现在很无助,想请问一下我们要抓住对方的那些弱点,找些什么证据,大概可以赔偿多少医药费和误工费了,想请您给个指示,
2012年3月26号11点左右,我爸爸和我大舅被我们村的队长打了,我爸爸被打掉三颗牙齿,我大舅头被打了四个洞,缝了7针,未作伤情鉴定。我大舅有必要做伤情鉴定吗?现在他们还在医院治疗。 我爸爸28号去做了伤情鉴定,结果是轻伤。我想问下,派出所什么时候才去抓人啊?我想问下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是否该请律师为我们指
家人受到网络人身攻击 对方用手机发的帖子 报警可以 查到对方IP地址 或者 其他 个人信息么 比如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 或者其他的
受害人被刀刺成重伤,凶犯在逃,在医院顺利做完手术 受害人家属垫付部分手术费,其余医疗费用无力支付。请问律师遇到这种情况应该要怎么去办!
我是残疾人,因争吵跟对方打架,对方用甘蔗刀把我手腕静脉割伤,嘴唇割伤,手腕缝了5针,嘴唇缝了3针,对方还踢了一脚在我臀部,由于对方踢得力道过大造成他自己脚趾粉碎性骨折,我的臀部有淤青,但没伤到骨头,我没踩他,现在对方说我把他的脚趾踩骨折的,警察已经介入调查了,脚趾伤是踩伤的还是踢伤的能鉴定吗?如果不能
你好 想向你咨询一个问题 我是干户外广告行业的 3月15日需要挂几个广告画面 我请了以前给我经常干过的一个姓王的人 当时和他谈好广告画面一共是12个 给他包给 干完活500元 他就答应了 然后他又叫了一个他的朋友 在干活途中 王不小心在梯子上摔下 造成右肱骨骨折 出事后 我积极地送往医院治疗 在医院共花费10000元 全是我
2011年3月1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效期一年。2012年2月25日生病入院,请问在生病住院期间有没有工资?现在回公司上班,公司已默认其人离职,未付3月份工资,请问现启用劳动法还能保护到其人的合法权益吗?公司应怎么赔付?另在职期间受到公司性侵害,请问现在应怎么处理?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