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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我是残疾人,因争吵跟对方打架,对方用甘蔗刀把我手腕静脉割伤,嘴唇割伤,手腕缝了5针,嘴唇缝了3针,对方还踢了一脚在我臀部,由于对方踢得力道过大造成他自己脚趾粉碎性骨折,我的臀部有淤青,但没伤到骨头,我没踩他,现在对方说我把他的脚趾踩骨折的,警察已经介入调查了,脚趾伤是踩伤的还是踢伤的能鉴定吗?如果不能鉴定双方得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紫蕾木槿(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2-04-06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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