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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2011年3月1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效期一年。2012年2月25日生病入院,请问在生病住院期间有没有工资?现在回公司上班,公司已默认其人离职,未付3月份工资,请问现启用劳动法还能保护到其人的合法权益吗?公司应怎么赔付?另在职期间受到公司性侵害,请问现在应怎么处理?急急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Xe7907()
提问时间:2012-04-08 08:1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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