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一起租房子住,租给我们房子的人也是租的一个整套的房子,然后又租给了我们一室,由于他们家里总是隔三差五的来一些朋友喝酒吃饭,影响到了我们休息,我们也曾经几次告知对方,对方也不止一次的说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总说就这么几天,结果仍然还是吵吵闹闹,最后一次告知对方的时候,对方说他们家以后那个两岁的孩子会留下,但尽量不会那么吵,看我们能不能接受,接受不了让我们考虑搬走,并说退给我们剩余的房租,我们说考虑看看,后来过了两天情况仍没有改变,我们就决定找房子,也告知了对方,在大概两天之后,我们房子找到了,要搬,去要剩余的房租,对方不给,说没有在那么短时间找到房子的,要么我们就住到月,要么就搬走就是不退钱,说我们可以把我们的屋子锁上,他们也不碰,我们就决定把我们的屋锁上,第二天搬家走的时候,屋里的窗户没关,对方打电话让回去关,由于当时正搬家,所以跟对方说晚上去关,要是等不及就让对方先把锁撬开然后再给我们锁上,他们说等我们回去,结果下午我们回去后房门已经被撬开,他们还说要把大门的锁换了不让我们进屋,我们就发生了口角,对方就拿出了一把螺丝刀,双方就动手了,他们就不让我们走,扬言说他们丢了2万元,怀疑是我们拿的,然后报了警,说我们打他。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交通事故 发生于2008年3月23日事发后交警大队将肇事车辆发还给肇事司机!2008年5月8日 肇事司机之妻子(车辆所有人)与第三人迟永红签订了!借款5万元的合同!且办理了!公证!和车辆抵押手续!!!法院依法驳回了案外人提出的执行保全异议法院又下了通知 如果第三人和肇事司机之妻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公证抵押手续的行为侵
我于08年7月进入单位工作,试用期从08年7月1日到08年10月1日,为3个月,合同签的一年,我转正工资为2450,但我试用期工资仅1800,未达正式工资的80%(应为1960),至我离开前单位一直未给我缴纳社保,并在09年2月起,拖欠我工资,我于3月11日辞职离开。现单位以我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离职为由,要求我赔付赔偿金,但实际未约定
今年二月我弟弟因为买了他朋友的东西被公安抓了,后来取保,一问才知道,他朋友从贼手里买了很多电脑,我弟弟又从他手里买了八套电脑,后来我弟弟把东西全部退了,现在被判了,是缓刑,但是现在最头疼的事是这样,有一个外地公安在明知我弟弟在本地公安取保的情况下把他上网了,理由是他买的八台电脑中有四台是他们那的,后来东西也被
我朋友在一家娱乐城做服务生,他们公司的同事和客人发生争执,引发了群殴,他们公司的人将两个客人打伤了,一个轻伤,一个到现在已经一周了还在昏迷状态,他们公司二十几个人参与了打架,派出所现在就将四个人送到了看守所,原因是监控录像上有他们四个人出现,其他打人过程全部没有,只有他们几个人把打伤的人从楼上往下拖
我弟弟因收脏罪被判缓刑和罚金,判决书在本地都收到十几天了,可是外地公安机关还把我弟弟挂在网上在逃,打电话和他们沟通好几次,老是拖着,不是说领导不在,就说让等.请问这应该怎么办,???网上在逃不取消,我弟弟都没办法出去打工了,请好心的律师帮帮忙!!!!谢谢了,
我亲戚现在在外地与家人失去联系了,家里人在收拾他的物品的时候发现了两张借条,是05年的,总金额有7万多元,有借款人的签字和指印,今天又在他的东西里发现了两封这个借款人的信,信的大概内容是我想好了,你给我500块钱事情就一笔勾销,要不然我就撕破脸,把事情说出去,我名声也不在乎了;还有一封是我今晚带我对像去你
08年底,我的一个朋友向我推荐了几个合作项目,从08年底至09年10月,我总计交付给我朋友16万人民币,在09年10月最后一次交付钱款后,在09年11月中旬,我朋友使用公用电话给我打了个电话,告诉我手机遗失了,等补上手机卡后再和我联系。结果从那以后至今为止,我的朋友不仅没有再主动联系过我,我也再无法联系上他,之前的手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9月12号,我叫家人给我打了200块钱,但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却打成了2000块钱,然后我就把200块钱取了出来,剩下的钱,银行职员叫我打到他的指定账户上面 ,但是 当时是下午5点了,我们这边的邮政银行已经关门,我就到ATM机上面去转,但是转不过去,ATM上面显示什么什么错误什么什么的,就是说没转过去,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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