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刘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爸爸在广东做普工,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保险,就是私人包工,然后我爸爸和几个工友一起做,事情已经过了10多天了,我爸爸出事了,从楼上掉下的铁桶砸到头,现在在广东医院,一开始,老板都在支付医药费,可是到现在不去医院交钱了,我们事后6天去报警,但是警察说这个不属于人为的,是自然的,虽然责任是属于老板,但是不能立案。我就想问一下,现在老板不去医院交钱了,我们该怎么办才好。谢谢。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48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尚有获得民事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我在一家没有营业执照的作坊打工、被电动刀割了,左正中神经受伤,大拇指活动稍微受限,已经4个月了,还要做二次手术,他们应该怎样赔偿。
我家是开渔船的,有个轮机长被机器弄伤了,去医院检查治疗后医生建议修养一个月,但是那工人却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坚持要修养3个月,还称要去做各项检查有没有留下后遗症。工资索要正常工资而不是休养时的工资,双方谈不好,我方决定清算工资,而工人却不肯,一定要等3个月以后再打官司,请问这其中到底有何玄机?我方又该如何
我家渔船上懿轮机长因机器而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医生建议修养一个月,而对方坚持修养3个月,还称肯能会留下后遗症,要去做各项检查,休养期间工资要求按照工作时的工资,双方谈不好,我方要求清算工资,对方不肯坚持要3个月以后再打官司。请问这其中到底有何玄机?我方又该如何处理
我是一名木工,姓王,给一个姓田的外地老板临时打工。于上月5日晚上,在唐山万博园一个小店内装修不慎从凳子上摔倒,导致右脚后跟股碎裂。请问,我应该向老板还是店主索赔?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如果上法院起诉要什么手续?
我是一名木工,姓王,给一个姓田的外地老板临时打工。于上月5日晚上,在唐山万博园一个小店内装修不慎从凳子上摔倒,导致右脚后跟股碎裂。请问,我应该向老板还是店主索赔?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如果上法院起诉要什么手续?
我在石狮一家五金加工厂做事,应割铁时,断了三个手指。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证明?食指断最后一节的一半,中指断最后一节,无名指最后一节的一半,这三个断了能否伤残等级鉴定?现在厂方把所有出院证明多拿走了,我应如何处理?现在厂方对我不管不问,我应该如何保证自身利益?
我妈妈是农民工,在工地工作,因老板指挥失误(即包工头在场指挥,却掉下木板将其弄伤,腰部骨头)医生建议有两条治疗方案,保守治疗和手术,我爸爸要求手术治疗,但老板一直也医生的两条建议推脱没能手术以至于错过了手术的最佳时间,请问我该怎样向老板索赔,有那些法律依据,大凯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