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看了一个新闻,就是一般超过诉讼时效的官司,超过2年的吧,但是如果被告人没有提到时效的问题,那么法院不应该对被告提示超过诉讼时效了,这样有违背诚信中立的原则。所以那个超过诉讼时效的官司竟然打赢了。
在一般情况下,超过诉讼时效的话,法院有权利提出吗?还是等被告人提出呢?被告人没有提出的话,那么是否可以继续打官司呢?
那么诉讼继续的话证据充足是否能够打赢官司?
我家是在99年就因为供热不好没交暖气费(2年)被供热公司拆除暖气到现在。头几天我到供热公司去查欠费情况被告知除了要交哪两年的暖气费和后几年的20%的间接供热费还要交滞纳金9000多。我不知道应当怎么办请律师给解答 谢谢!虽然他一直没有催缴,但是我担心房子如果一旦动迁就会很麻烦。
2008年我所在的工商银行向我推销公务员卡,我迫于人情没办法办了一张卡,出于好玩我于当年5月透支了2000元,6月又透支了3000元,因为当时工行的员工说透支的钱可以免息52天,于是我在大约40天左右的时候将透支的钱全部还给了银行。可是在8月份工行来了一封挂号信,里面出现了罚息和罚款200元,我一下子懵了,明明说是免息的
他1976年脑外伤导致脑外伤精神病,认定工伤,国营企业1983年5月改制为独资企业,他1984年3月被更改为富余人员发60%工资,还有40%工资扣住不发,多次上访,1991年6月上级主管部门重新调查否认工伤,最近他兄弟从企业单位取回监护权为他上诉法院是否还有效?
律师你好:我03年借出去的钱,有房屋抵押担保,并且经房产公司登记,08年债务人2月发了手机短信说暂时没钱还,08年3月开始拆迁,开发商叫我找到房屋主人拿房产证去他那领拆迁费,当时,抵押人也同意用拆迁费清偿债务,后来开发商没告诉抵押权人,也没告诉抵押人,{抵押人45岁}开发商直接把别处的一套房屋给抵押人的母亲,但
我老公同事于2008年10月27号从我们家借走一万元钱急着结婚用,说好第二年六月还,所以我让他同事打了借条,还款日期写了六月但没写清哪一年,这样的话诉讼时效那时过期?上面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我作为他妻子能否替他起诉?
我父亲过世后 我和在美国的哥哥都放弃了房产继承权(在公证处做公证的时候哥哥没有回国 只是寄回了一封由本人签字的弃权声明书 哥哥在电话中说过等我回到国内 咱们一起去做公证 可我母亲个人由于着急 就拿着哥哥的弃权申明和我一起去了公证处 公证处依据我们的材料就出具了公证书 ) 所有房产份额都有我母亲一人继承 并出具
1994年1月甲乙共同抢劫致人轻伤,后潜逃。被害人于1994年1月报案,侦查机关立案。至1996年甲被抓并判刑。乙于2010年被抓获。请问对乙追究刑事责任是否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