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营装饰公司工作25个月,现在遇到老板声称的体制改革,公司先后采取降薪或转岗的手段逼迫了近二十人辞职; 昨天跟我谈的薪资方案要求增大我的工作量的基础上,我的底薪降低700元,并且提成点数从百分之一降低到千分之五,我没有同意; 今天早上老总跟我谈的最后方案是两个选择,要么底薪降低600元,提成维持百分之一;要么提成点数从百分之一降低到千分之八,底薪不变,我都不能同意。老总也不肯辞退我赔偿又说转岗,我仍然不能同意。 老总的不守信用我不加评论,但现在的这种手段着实让我寒心,求助各位律师,我该怎么样去维护我自身的权益?
现我司总部借因裁员列出一批黑名单员工准备辞退,因我司是有多个分公司,遍布全国各地,把员工做大范围调动,如员工不同意调动,就以员工不服从为由,进行辞退或降薪降职。请问律师,公司以这种做法合不合劳动法,员工应于怎样应对,谢谢!
求助:——————有人冒用我的身份在建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恶意透支!我该怎样维权啊?
您好,我想咨询的事件经过是这样的: 2010年8、9月左右得知苹果iphone4将于9月在中国上市,可以通过苏宁使用建行的信用卡分期购买,于是在济南堤口路大润发超市办理大润发会员卡的同时,卖场内填了一份申请,申请办理一张建设银行的信用卡,并且申请加急。 过了两周左右,(当时工作人员说大体这么个时间就可以了)没有动
我在一地产公司工作,现公司不景气裁员,我们的合同期还没到,公司却用降薪、转岗(转到其他市分公司)来逼我们自己辞职,请问应该怎么维权?感谢各位指点。
劳动仲裁中推脱社会保险是归行政执法部门管,诉讼至法院,法院也推脱他们也管不了,属于行政执法部门管,单位不给员工申办社会保险,到底该属于哪个部门管?
入职本公司总部11个月,总部在商宁波慈溪,正式工作地点是在商丘。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老公合同,也没有给我办理劳动法规定的相关保险。2月3日突然通知我的工作岗位撤销,本人划归商丘分公司管辖,待遇与分公司商谈。商谈结果是降为一线员工,待遇按照当地水平发(注明一下本人之前工资5000,商谈之后的岗位工资只有1000多
我是06年5月份入职,与10年11月份签订劳动合同到13年末。12年公司出现财务危机,要求裁员降薪。公司领导找我谈话如果我同意岗位变化接受降薪可继续工作,不同意就算离职。我跟公司要求离职赔偿,公司说:劳动合同上表明,公司有权终止并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肯定没有的。我有06年工作以来的工资存折和部分书面文件,请问
我是一个外地来杭的务工人员,2007年9月来到A公司(私企)应聘了一名汽车修理工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无期限的那种),2009年A公司与B公司(国企)形成合作关系成立了BA公司,现在我们所有的劳保工资都是BA公司发下来的,暂住证上的所属单位也是BA公司,(B公司占到了51%的股份),现在BA公司准备把属下的车辆全部合并给C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