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引起纠纷,牵涉到遗产授予人和配偶间婚姻关系的合法认定问题
本人父亲健在但是身体不是很好,现居住于现配偶处(与本人不在一个城市),由于父亲年事已高,身患风湿,虽有退休金,但仅能维持自己衣食和病患,现配偶觉父亲成她拖累,不想再与父亲生活下去。 父亲名下有原单位福利房一套,于1997年前签订购房合同并入住,但房产证是在2001年才办好,期间父亲与继母在2000年领取结婚证。但是在这次父亲与她决定分居想办理离婚确出现状况,原来父亲与继母在领取结婚证时,没有出示离异未再婚证明,其结婚证是托熟人关系办理,所以无法离婚。 由于情况较为复杂,故请教父亲将来的遗产归属。作为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 还有一个插曲,父亲的福利房款全额由我母亲付出,而且在父亲与继母去异地居住前,还给了他们一笔钱,当时父亲立字据将房产给我。
律师你好,现在想向你咨询一下婚姻和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现有一女想和一男结婚(注:双方此前均已离异,各有一子),女方现在有房产三处,存款若干,男方财产不清楚。现女方担心结婚以后自己的财产会因为再次离婚或者是自己的死亡而变成男方的财产或者是变成遗产被男方及其子平分。现在想向律师请教一下:1.
我爸爸08年底因病去世了,妈妈尚在。爸爸死前没立下任何遗嘱。留下一处地产。而该地产当时是我父亲名字。一个月前,母亲因为爸爸已去世,该地产仍用父亲名字不好。遂叫我哥将该地产转至他名下。但半个月前。我嫂对我哥提出离婚,要求分割该处地产一半。请问已转我哥名下的地产是属于我哥婚姻共同财产吗?我爸爸没留下遗嘱说
2000年我外公去世,外公有三个子女,外公去世后三个子女协商(有书面的签字,但未公证):外公去世时所花的一切费用均是我母亲一人承担的,以后我外婆生活起居均由我母亲承担,外公所留下的房子归我母亲所有。从2000年外公去世到现在,在外公丧事及外婆生活费等方面花了大约10万的费用,现在我舅舅反悔,要求分取外公所留的
我今年34岁,老公是离异的,原有一女儿判给了女方,我们今年刚结婚,领证前男方有一套住房,我也知道这属于他婚前的个人财产,请问将来我们夫妻能白头到,如若我老公在我前先死亡,那我有继承他这个婚前房产的权利吗?我老公有权在他健在时就瞒着我把房产改成他和前妻女儿的名字吗?另外他今后可以立遗嘱写明在他死后把这套
太爷的老宅遗产从未分过,爷爷是我还未出生是就已经去世,太爷是和我的父母30多年前就从老宅搬出来了,并一直有我父母给太爷送终,其他人从未赡养过,现在老宅一直被大奶奶(大爷以去世)占有,只是不知道父母怎么想的,居然不要老宅了,我想问问呢,我是否有继承权?能继承多少?能否为父母挣回继承权? 现在就剩下大奶奶
请问:我的父亲去世了,没留下遗嘱,我母亲想以法律途径对父亲的遗产做个明确的分配,因为我哥哥要想全部拥有。同时也对她的所得做个再分配,那我们该如何办理?会很复杂吗?费用会很高吗?我跟我母亲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 我哥哥就是协商不了,他说女儿本就是外人,嫁出去就不算家里人了,就算是离婚回来也一样。我母亲不
我母亲再婚后经济上与老公是分开的,现在我们要出资帮我母亲买房产,如何避免将来再婚老公及其子女产生继承纠纷的可能性。还有我母亲这些年的积蓄虽然不多,但是如何避免对方子女以及现任丈夫将来会有想法产生的纠纷。需要做哪些方面的事情避免
我婆婆有8个子女,这次婆婆生病就立了份协议书,上面写了她去后财产的分配和现在子女应该付的责任,上面有七个子女签了字,有一个没有签(我婆婆也签了),到时候这份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益?另:很以前有一份协议,但跟现在的比改动较大,会不会起冲突?
律师您好,现有以下问题向您咨询:2004年某男与某女结婚,2006年夫妻二人生有一女。妻子在娘家是独生子女,妻子的父母分别于2009年、2010年病世。在岳父母住院治病期间,丈夫拿出全部积蓄为其治病且欠下债务。岳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自然归妻子法定继承。2011年妻子提出离婚,岳父母留下的房产归妻子所有,孩子由妻子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