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牵涉到婚姻的遗产继承问题
牵涉到婚姻的遗产继承问题 我爸爸08年底因病去世了,妈妈尚在。爸爸死前没立下任何遗嘱。留下一处地产。而该地产当时是我父亲名字。一个月前,母亲因为爸爸已去世,该地产仍用父亲名字不好。遂叫我哥将该地产转至他名下。但半个月前。我嫂对我哥提出离婚,要求分割该处地产一半。请问已转我哥名下的地产是属于我哥婚姻共同财产吗?我爸爸没留下遗嘱说明该地产只赠与谁的。
我粗略看过继承法。继承法规定是先由我妈妈继承其中50%,剩余的50%子女平分。但是我看婚姻法,如果没合同或遗嘱证明该遗产只赠与我哥的话,则会被视为我哥嫂的婚姻共同财产,到底该处地产是我哥的婚姻共同财产还是以继承法原则分配的呢?另如果该处地产已划为我哥的婚姻共同财产,请问在我嫂提出离婚要求分割该处地产后能否重新将该地产转至我母亲名下吗?
急求邵律师指点。。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utlu……(广东)
提问时间:2009-02-22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