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温州人才网上应聘了一家国企的项目前期工作岗位,在试用期内分配去做维修工人,目前做了三个星期,公司以适用期工作不能胜任为由要辞退我,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我能否以它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名内对它提出异议.急盼回复,谢谢!
录用过程中,都有面试成绩,政审体检等内容的公告公示.
我是2009年12.1号进的公司,公司告诉我们的试用期是2个月,每个月的25号发工资,说要压我们一个月的工资。我在2010年3月4号递交了《辞职书》,到2010年3月11号领导让我重新填了份公司制定的《辞职申请书》,至今他们没有招到人,也没有人来面试,我无法把工作移交给他人,但是我在2010年3月4日至3月11日已经将所有信息整理
今年7月我再黑马教育机构应聘,做了一个月,合同签了,最后不适应8月走了,提前了10天,他们叫我9月去落实工资,现在我打电话给他们,他们威胁我说试用期内辞职,没有工资,是我自动辞职的,以前很多人都是这样的,吵也吵了,架也打了,就是拿不到工资,我该怎么办!
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从2010.9.13日加入现在的公司,合同签订的是两年期2010.9.13-2012.9.12(其中试用期为60天),可是在我工作期间公司领导从未指派过任何人对新人的我进行任何培训,并且在工作期间经常派我做一些与我工作无关的工作占用了我工作的1/4时间。现在经理在11.12日下班后口头通知我说不用上班了,并且让
本人现在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劳动合同,公司说试用期为6个 月,请问公司这种说法是否合理?(劳动合同法对3年合同没有明确界定试用期范围)此合同试用期最长到底为几个月?谢谢!
本人现在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劳动合同,公司说试用期为6个月,请问公司这种说法是否合理?(劳动合同法对3年合同没有明确界定试用期范围)此合同试用期最长到底为几个月?6个月试用期似乎太长了吧?谢谢!
我是今年七月份毕业的,毕业后通过招聘考试得到一个县级医院的有编制的工作,工作两个月后签了一个似乎是关于缴纳社会保险的合同,并没有提到任何关于违约和违约金的事宜,除此之外未签订其他合同,现在工作快三个月了,由于自身体质状况不好,加上科室新铺了木地板所给身体带来不适,就向医院提出辞职。我的人事档案一直由
1、8月底入职; 2、9月10月完成项目,老板说做项目有提成; 3、11月26日要求我转岗或协商辞职; 这3个月都未签署试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 我有工资卡、门禁卡等证据,以及聊天记录、盖章文档等证据。 问题如下: 我查询到未签署合同,可以要求两个月工资的补偿,请问是不是10月和11月都要补偿我?我10月工
我是今年毕业的大学生,现在已经毕业了,我是做软件开发的工作,我自已的技术水平完全能达到用人单位的水平,因为我参加过职业培训,但用人单位就以我是应届毕业的为借口说是要有三个月的实习期还要有两个月的试用期,然后鉴定一份两年的合同。但是实习期不是对于在校大学生的吗,可我已经毕业了啊,这种规定不知道是否合理
我是毕业生,和一中学签了毕业协议书,现在已经在该单位上班了。就业合同还没有签,毕业协议书上说试用期是半年,也就是说我现在正处于试用期。那么我现在可以提出辞职,并且不用赔付违约金么?学校可不可以扣押我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