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店面房,租给乙方开饭店,没收租赁保证金,房租是年付的,但已经逾期一个月没有付租金了。我已经写了催款函给了他,限他在十天内将租金付清,否则收回房屋。现在十天已经过去了,他还没有付租金,但是和合同签的是逾期两个月解除合同,请问:我可以提前要求他解除合同吗?
在新开电脑商场租的店铺 合同是10.1日开业 由于招商没招起来 延期一个月开的业 现在整个商场连三分之一商户都不到 摊位都空着 客户更没来的 现在商场多外招商政策都免半年房租 说对我们老客户也给予政策 但一直没改合同 违约一个月开业也没给说法 现在开业4个月了 我想提前解除合同 房租3万 质保金5000 请问能退回多少钱?
前几天刚拿了银行借款合同,发现借款人的签名和盖章不一致,姓名的最后一字同音不同字,请问担保人应该怎么做,担保人可以解除担保吗,谢谢
今年租了一套房子,合同为一年,但入住后所在小区发生小车被盗窃、轮胎和电线被恶意割破剪短等事件并且在早上和下午都有不同程度的噪音影响,入住前房东并没有属实说清楚,请问这个情况可否解除租房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押金。
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并未提前通知。我能得到什么补偿?签署合同为两年,已工作4个月。 1.有无代通知金? 2.有无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是否为双倍(无故解除)。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承租了一处房产做玩具生产,由于订单太少等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合同的租赁期为两年,即从2011年6月16日至2013年6月16日。房租年3万元,每半年初付一次,现在已付3元房租。到现在用了将近9个月,想提前解除合同,但是房东要求再交15000元,否则不与我解除合同。(在租赁期间房东建造了一座厕所和一道小
各位律师您好,我承租了一处房产做玩具生产,由于订单太少等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合同的租赁期为两年,即从2011年6月16日至2013年6月16日。房租年3万元,每半年初付一次,现在已付3元房租。到现在用了将近9个月,想提前解除合同,但是房东要求再交15000元,否则不与我解除合同。(在租赁期间房东建造了一座厕所和一道小墙
租赁期期间,合同一方均有权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契约,但应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要求提前解除的,须退还押金,并支付等额于押金金额的违约金给乙方;乙方要求提前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赔偿。 针对这条我没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我能拒绝房东支付等额于押金金额的违约金给我而继续租下去或者提出对我的损失作出赔
公司预付房租到12年5月底,现我司于3月底提出告知:将承租到12年4月底止,并承诺支付2个月押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但是物业说在当初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共有列明:已支付费用将不做退还。那么意味着,我司在支付了违约金之后还要多支付1个月房租。此类条款在当初签订合同时已经打印在文本上面,作为租房者根本无权提出异议和要求
本人租房一间,押一付三形式的,刚住2个月,环境不好,还差几天又要交房租,提前一个月跟中介说不住了,算违约吗?是不是剩余的一个月租金和押金不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