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国有企业,根据政府要求,由财政出资,须采购一批设备,由于时间较短,所以希望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厂家,现采用以下方式,是否可行?最重要的是是否合法,麻烦各位专业人士解答下: 1、我司自选3家厂家作为邀标对象。 2、前期并无上网公告,并且没有委托招标公司。 3、招标底价、期限、评标小组由公司自主制定。
法院裁决给一家国有企业的房产,企业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是否一定要先转到企业名下再转到个人名下呢?企业在办理入户手续时,需要缴纳营业税吗? 请问国有企业在办理产权转移时,国有企业需要向产权登记中心提供那些资料?可否以裁决书的价格或则低于裁决书的价格成交?是否一定要经过国有资产拍卖程序才可以办理产权证呢?
我单位是一家国有进出口公司,现要破产,职工应享有什么利益,职工如何买断,标准是什么呢?谢谢!
我市一国有企业所开办的小学今年6月份通知学生家长学校于下学期停办,但没有具体与市教育局申请和对接学生就读事项。致使现在开学在即,100多名学生无处上学。这种状况,当地政府与该单位协商暂借其校舍由政府办学,等新学校建好后再将学生转入新学校。但这一方案未得到企业的同意。请问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让企业接受这一要
我单位原来是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将单位厂区及一栋集体住宿用地规划后用于房地产开发。我是94年进单位的,现住的集体住宿将被拆,我该如何维权?
国有企业退出国有后职工继续留在原企业就业,政府强行关闭企业,是否合法?
我们企业2004年并轨退出国有,职工领取国家给的补偿金,2005年开始继续以原企业就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效益都很好。每年向政府主管部门缴纳40万元的管理费,这样一直持续到2008年5月,政府要建工业园区,以职工都“买断”为由,强行关闭企业遣散职工,导致150多名职工下岗。然后将企业资产拍卖。请问当地政府做法是否正确?
我在一家私企做配件内勤,由于公司即将搬迁我提出离职。我是2012年2月10日进入该公司的,在2012年3月7日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常离职。但公司给我的离职通知单领取工资的日期是2012年5月8日(公司当月25日结算上月工资,次月20日发放,等于说压后一个月发放工资)经过争论,人事主管同意3月20日(发薪日)结清我的工资,可是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