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三个人一起,头一天接到效绩考核制度,内容有些让我们不太认同,第二天提出离职,老板按正常手续放人,结工资时说明后天打到卡上去,然后我们就签字走人了,结果一周后收到邮件说效绩考核不合格,不予发工资,请问这正当么?
我提交了辞职报告,老板也同意了离职,月底离职,工作也全部交接完了,到这个月工资到账后发现被扣了一半,打电话问说是绩效考核扣的工资。
2012年2月4日人事找我谈话,要把我调换部门,给我两个选择,一、同意调换部门 二、选择离职。第二天我到新部门上了一上午的班,中午的时候我觉得适应不了部门的工作,想选择离职。(因为人事的人请假了没在)于是找到我新部门的老总说了我的想法,老总让我找原来的部门主管说,我又找原来的部门主管打了招呼,(说了把人事
未签订合同离职后, 公司应当在多长时间内给于相应的双倍工资? 主要是怕公司一直拖着,他们多久不给,我就能申请仲裁啊?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另要求提前离职,最后一个月工资怎么计算
由于最近不景气,有一部分人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情况下,要求协议离职,所以赔偿方法是n+1; 我的情况是我的合同是要到2012年4月25日,3月20日公司提出不续签合同;由于组织已经变更,我目前已无具体事务处理;所以公司的意思是可以3月20日后可以离职公司3月21日发给我通知书,通知书的离职日期是4月25日),但按目前情形是
请问离职后,公司还可以把我同事的暂扣款转移到我头上,暂扣我工资吗?
你好!我跟公司签订的合同已到期,到期日期是2012年3月20日,已提前一个星期去办理了离职手续,并且全部办理完了,财务也签过字确认了,可就辞职的第二天21日,财务打电话说要把以前暂扣我同事的暂扣款还给他,要扣在我的身上,请问这样合理吗?还有,就是当时进公司的时候,公司强制要求员工每个人交两百元服装押金,现在
应不适应工作环境提出离职在不批的情况下旷工【试用期】请问公司有权不发工资吗
本人在2月6请签的劳动合同 8号上的班【试用期两个月到4月2号】应不适应工作环境在3月21号提出离职 但是公司以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为理由拒绝 于是我在3月22 23号这两天没有去上班 就这样公司在3月23号这一天打电话通知我说算我自离并且拒绝发我3月份的工资,还有从3月17号起 是按加班算的因为我公司的规定是每个月前16天
我在公司干满2个月工作,离职后老板以自己离职为由扣了我1500多工资、
请问这样合理么?我这个月工资表上就400多 原来2000多的 还有我们第一个月加班费 第一个月工资上也没有给 我是否可以要求双倍?
离职后公司不给我发工资,说我把资料弄没了,还要告我,我怎么办
公司欠我1个半月的工资,押着我的保险关系不给,我去劳动局告,公司知道后就要告我,说我把资料弄没了,但我根本就没拿公司资料。我刚离职的时候公司就去派出所备案了,说电子文件少了,但是根本没有证据,以前也没有明细表。我还想继续告他们,不知道能不能胜;而且我不知道他们告我这事能以什么罪名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