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购了一套毛坯房,2011年年底通知交房,当时因为房子里多处问题,比如外墙裂缝,空调孔未打,门是邪的,所以没有很快交房,之后也是在我们催促后物业帮我们才整改了部分,今天想去交房,物业叫我们从一月份开始缴纳,合法吗。
我是上海浦东张江团结动迁居民,新安置房在“川杨新苑三期”,最近收到入住通知书,去入住时必须付至2011年12月份的物业管理费,否则不能入住。因为这笔费用(一年的物业费)较大,动迁款加上二年过渡费全部拿出来领新房还不够,我们发生困难。请问:这样要求我们交物业管理费有否法律依据?
我是一家医院的挂号收费人员,为派遣制度,和同岗位的正式员工的收入差很多很多~ 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能和他们同等待遇啊~? 那些正式员工就要退休了,是不是他们退休了我们的待遇就不可能改变了?
我在2011年9月10日一个房地产公司鉴定物业认购协议书,我交了定金10万元,房地产公司要求我在15日内换鉴定购房合同,因为我的资金没有到到位就一致没有去鉴定购房合同,房地产公司就经快递公司发通知书给我说没有前去鉴定购房合同一切责任由我负责。第一:房地产开展公司说不退我的定金,第二现在房价格在下降,我又不想购
我买的按揭房,刚开始开发商说可以10年或者20年还清。所以我就买了,交了定金,等房子封顶交钥匙了,我交了50%房款,又说5年还清了,没办法,买吧。现在欠了5万。等我装修完了,又说3年还清了,说每年换2万还2年,剩1万,等房照下来再给。我现在是怕这房照根本就办不下来。不敢还那4万。我就是想问问,这个贷款应不应该还,
因贩毒罪被拘留在看守所3个月,现在判刑6个月,罚金1000,请问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是判了之后才开始执行吗
请问我的房子于2010年12月拿到钥匙,2011年4月份通水电,实行用卡预先购买的办法。但是我一直没有人住,也就没有买水电。今年2月份,我去买水电打算收拾房子,物业方要我从2011年4月份开始交物业费,否则不卖水电。我认为没有入住期间没有享受物业服务,要求从今年2月份起交物业费。他们坚决不行。我想请教一下,无人入住期
我07年至今还在公司上班未辞职,但公司一直未跟我签定劳动合同也未交纳社保。那我要求公司双倍赔偿工资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月工资800元总额应该是多少
物业服务太差拒交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如果业主败诉需承担什么责任。
今 年一月份我不但被保安骂,还被物业经理侮辱,身为业主的我受到了如此的精神伤害,所以今年的物业费我没交,如物业到法院起诉,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