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要咨询的情况是这样的:家里的出租后,租地人建了房子,现在家里土地要被开发了,请问将来所得的房屋补偿款应该怎么处理。 拜托了
我家住农村,有一块荒地开垦几十年了,一直都种植些农作物,后来栽上了树,现在有开发商来我们这里开发商品房,当地政府只赔偿些树钱,没有土地补偿费,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们属于04下岗零补偿,现在土地开发,所得资金去掉税务之后,所剩款项是全部给工人补偿还是给工人补偿一部分剩余款项上缴地方财政?(2011年开发) 我们零补偿下岗的职工按建工理字【2006】19号文件精神年工龄312补偿标准计算是否合法? 上级单位现在向职工们下发一个征求意见书,所得土地出让金在扣除部分地上物私产,
学校地块被转让用于居住和商业开发,属于商业开发吗,货币补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应与开发商协商定价吗,(我们教工居住楼属扩大地块。)
现在农村土地被开发占用每亩到底有什么补偿?还有就是土地转让,转让方和被转让方那个有得到补偿的权力?是多少?有什么规定?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中的“建设单位”包括开发商吗?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中的“建设单位”是专指建筑单位?还是包括开发商? 有否法律依据?如有是哪个法律或法令法规?谢谢!
我是河北省临西县人,现在我们那拆迁补偿是1平米换0.7平米,请问一下,这合理吗?我要是不同意,应该怎样维权,谢谢
表哥和表嫂育有一子,离婚后,表哥去南方打工。他的单位破产,给了表哥3万的生活费。表哥委托父母取出并同意其支配,表嫂知道后要求父母返还这3万,说是给孩子当抚养费。但那3万在表哥父亲住院时已经花了。请问表嫂有权利要回这钱么? 表嫂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把那3万拿出来给孩子当抚养费。表哥的父母已经花了,所以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