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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后男方所得补偿是否需要给孩子

离婚后男方所得补偿是否需要给孩子 表哥和表嫂育有一子,离婚后,表哥去南方打工。他的单位破产,给了表哥3万的生活费。表哥委托父母取出并同意其支配,表嫂知道后要求父母返还这3万,说是给孩子当抚养费。但那3万在表哥父亲住院时已经花了。请问表嫂有权利要回这钱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达能熊(河南-许昌)
提问时间:2012-03-03 20:32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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