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规定,员工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那么在婚丧假期间,公司能否扣除员工的绩效工资? 有没有具体的规定?
近期要制定本公司的请假制度,为避免员工无故经常请假和请长假,想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资来约束,因对劳动法以及相关规定不是很熟悉,特来咨询,望解答! 1,女职工产假期间应该发放的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配偶陪产假应该发放全额还是基本工资? 2,婚假、丧假是不是应该发放全额工资? 3,病假呢?(非工
我是河北省私企的员工,我是今年8月的预产期,我今年27岁,现在公司告诉我我的产假是105天,产假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我每月的工资是由基本工资750效益工资450资金300津贴200组成的)这样合理吗,我们公司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险,生育费用应该由谁出,(听同事说公司报生育费用是由当地的社保中心按医保报销的,而且是定额的
我在公司休假一个月的时候像公司提出离职,并且当月我还从7月1号到8号在上班,9号开始放假。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说如果现在离职就发到8号的工资并且不给休假。如果晚一个月休假的话就要继续帮他做一个月的事并且还要扣除一般的项目款。我们的项目款是下半年发上半年的,相当于一个奖金吧!
我们公司工资是按计时标准发放的,主要由基本工资加上加班工资,还有其他补贴跟福利组成,如果发生工伤了,工伤期间的工资应该按照什么标准发放?是应该按基本工资发放还是按其他什么标准发放?谢谢!
我们的工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每个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半年考核发放一次,单位认为我在产假期间没有为单位创造效益,拒绝发放产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请问这合理吗?
我公司是一家山东企业,在北京设立办事处,公司之前一直没给交保险,2011.11月在第三方上的北京险,让公司补一年的保险公司没给补,因北京市规定外地人口不能上生育险,2012年1月才上生育险,我的预产期马上就要到了,但公司通知我,在我产假期间,不享有任何工资待遇,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能向公司争取自己
本人于2011年9月入职深圳一家五金厂,在其公司任职部门主管一职,月薪26天制,在春节时该公司放假半个月,但在发放该月工资时只发实际上班天数的工资和春节三天的有薪工资,请问一下这符合深圳劳动法吗?